為了幫助考生有效的復習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地整理出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的資料,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一、房地產抵押價值評估,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以及當地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二、房地產抵押價值評估,應采用公開市場價值標準,可參照設定抵押權時的類似房地產的正常市場價格進行,但應在估價報告中說明未來市場變化風險和短期強制處分等因素對抵押價值的影響。
三、房地產抵押價值應是以抵押方式將房地產作為債權擔保時的價值。
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產,沒有抵押價值。
首次抵押的房地產,該房地產的價值為抵押價值。
再次抵押的房地產,該房地產的價值扣除已擔保債權后的余額部分為抵押價值。
四、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筑物抵押的,評估其抵押價值時應扣除預計處分所得價款中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首先求取設想為出讓土地使用權下的房地產的價值,然后預計由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變為出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款額,兩者相減為抵押價值。此時土地使用權年限設定為相應用途的法定最高年限,從估價時點起計。
2、用成本法估價,價格構成中不應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由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變為出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款額。
五、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產抵押的,評估其抵押價值時應考慮設定抵押權以及抵押期限屆滿時土地使用權的剩余年限對抵押價值的影響。
六、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價值為房地產權利人可處分和收益的份額部分的價值。
七、以按份額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價值為抵押人所享有的份額部分的價值。
八、以共同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價值為該房地產的價值。
相關文章:
編輯推薦:
土地估價師考試論壇 方便你的學習交流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