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遴選工作有關規定,現將2013年烏蘭察布市司法局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根據遴選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與擬遴選職位3:1的比例,確定以下15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11月28日。
(二)資格復審地點:烏蘭察布市司法局政治部。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獲得大學專(本)科及以上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所在地區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4、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兩張。
(四)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限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出現遴選職位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資格復審合格者到烏蘭察布市司法局政治部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面試于2013年12月8日進行,考生報到時間為早上7:30分,不能按時到達面試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形式
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人事考試中心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五、有關要求
(一)考生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二)考生在進入面試考區后須服從工作人員指揮,違規者將予以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應對所提交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信息不實,將取消其面試或遴選資格。
附件:烏蘭察布市司法局201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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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