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統計局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3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安排,現將湖北省統計局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5月28日。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地點:湖北省統計局人事處(武昌水果湖東一路19-2號湖北省統計局辦公樓三樓307、308);乘車路線:武昌火車站綜合體站乘坐577路在中南路二路站下車,步行至省統計局;漢口火車站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在洪山廣場站下車,步行至省統計局;武漢宏基汽車客運站乘坐578路在洪山路站下車,步行至省統計局。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所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書的2013年高校畢業生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時提供)。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個人能力和業績材料等。
四、其他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招錄機關。
聯系電話:鄧國祥027-87310378、張宏027-87710211
附:湖北省統計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湖北省統計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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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