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3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省工商局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定于2013年5月26日--5月29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15至12:00,下午14:15至17:30。全省工商系統共計964名考生(具體情況見附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按照考生序號分時段進行,具體情況如下:
5月26日上午復審1-130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01001
-2003002004012),下午復審131-252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04013-2003002005011),5月27日上午復審253-381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05012-2003002006005),下午復審382-498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06006-2003002006030),5月28日上午復審499-630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06031-2003002008002),下午復審631-750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08003-2003002011007),5月29日上午復審751-879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11008-2003002014007),下午復審880-967號考生(職位代碼2003002014008-2003002004029)。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湖北省工商接待中心(省工商局院內)6樓大會議室。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45號,可乘坐14、402、411、552、578、701、709、810路車在蔡家嘴站下車(東湖賓館對面)。
三、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所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書的2013年高校畢業生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個人能力和業績材料等。
考生要將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報考職位所需材料(單位證明、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個人能力和業績等)按順序進行裝訂。
四、其他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招錄機關。
請考生相互轉告。
聯系電話:027—86783020
附件:湖北省工商系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湖北省工商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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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