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及問題】:醞釀已久的“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終于有了明確的時間表:2012年底前,力爭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全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近期將在糧食、油料、棉花、生豬生產大縣率先實行財政“省直管縣”。
問題一:你認為為什么要進行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問題二:你認為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存在的問題?
問題三:請你完善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提出對策?
【解答】:問題一:你認為為什么要進行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一)有利于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省直管縣實質上是對公共行政權力和社會資源的重新分配,從根本上促進縣域經濟的發展。“省管縣”的核心是“留利于縣”,明確劃分省、市、縣固定收入的主體稅種及共享收入分成比例,相應增加省對縣的定額補助基數,將上劃中央“兩稅”返還、所得稅返還、出口退稅返還數額核定到縣,專項撥款、專項資金和轉移支付補助分配到縣。這些措施將是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最有力保障,有助于縣域經濟清道除障,松綁放權,解決體制和機制性的障礙,賦以活力、動力和能力,可使縣集中財力發展各種事業,縣域經濟發展由“快走”變為“快跑”。
(二)有利于緩解縣鄉財政困難
省直管縣,意味著省級財政和縣財政之間有了“直通車”,它最大的好處是,省里撥給縣里的錢不必像過去那樣“彎彎繞”,先由省里撥到市里,再由市里撥到縣里。比如,上級轉移支付、稅收返還、所得稅返還等,可以由省直接核定并一步到位補助到縣;對于專項撥款補助,縣里可以直接向省級財政提出申請,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下達到縣。
(三)有利于發揮財政分配機制的導向作用
市管縣財政體制下,省、縣之間項目的申報與批準、資金的爭取與分配,都要通過市里“中轉”,資金在途時間長,效率相對較低。“省管縣”后,一是縮短在途時間的同時,省財政更加關注對縣補助資金的使用效果,在實現公共支出均等化的前提下,會傾向于將補助資金投向效率高的縣,在更高層次規劃全省發展全局,避免重復建設和無序競爭,在資金政策等方面有效配置資源。二是縣與省對口部門之間的關系將因為業務聯系而隨之緊密起來,省管縣后,財政政策直達縣,避免了信息傳遞過程中的政策曲解和工作延誤;縣級政府的困難能夠及時準確地向省匯報反映,以取得省級各部門的支持和重視,有利于緩解縣級財政困難,優化財政支出。
(四)減少管理層次,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省直管縣后,減少了市級中間管理環節,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增強了省級調控能力。制約縣域經濟發展的一個原因是管理層次多,辦事效率低,責權利劃分不清。省管縣后省對縣擴權,增強縣獨立發展的自主權,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五)促使市級政府改變理財思路
過去,市級政府靠集中縣級財力來維持工作運轉,省直管縣后市級政府不再有對縣財力的調控職能,而是要靠發展本級經濟來帶動縣域經濟發展。為了適應新形勢,市級政府必須轉變觀念,增強發展意識,積極研究促進本級經濟社會發展、壯大財政實力的政策措施。
問題二:你認為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存在的問題?
財政體制的改革,實質上是對既得利益的調整,不可避免地會帶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市級財政調控能力減弱、積極性將受到影響等。同時,政治體制、行政體制改革的滯后,也制約著財政體制的改革。任何一項改革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財政體制的改革同樣存在著一些需要予以重視并加以解決的問題。
(一)市級財政協調管理縣級的積極性受到一定影響。市對縣級財政的管理職能主要體現在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報表匯總等方面,對所屬縣市財政困難繼續給予幫助。市對縣的管理職能基本上是軟約束,沒有什么硬任務,縣能否正常運轉與市級責任也不掛鉤,即使市給予縣一定的幫助,也只是盡點“心意”,而不是責任。省對市縣實行“偏平式”管理,縣級能否做到正常運轉、工資是否兌現,主要責任在省級而不在市級,市也不再對省出臺縣級增支政策和項目資金給予配套,“無責一身輕”。加之市級財政的工作重心要向發展城區經濟和培植本級財源轉移,市級財政將把財力更多地投向市區,這樣以來,不利于市縣之間打破行政壁壘和城鄉分割,發揮中心城市對農村的拉動作用,市幫縣的積極性將會受挫。
(二)行政管理與財政管理不一致,易造成事權與財權的不一致。直管后,行政管理仍然是省管市、市管縣,而財政實行省管縣在財政管理方面直接與省財政對接,無形中從財政上越過市級,即市級對縣級沒有了財政管理權。管理與被管理的不一致,服從與被服從的不一致,造成行政管理與財政管理的不一致,作為與行政權匹配的財政權的架空,無疑會直接影響到行政管理權的實施。市級中心城市在統籌縣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將大打折扣,甚至影響農村城市化發展進程。在財政體制變遷過程中,管理關系因權限調整而發生相應變化,需要重新界定和組合,因此如何實現行政管理權與財政管理權的協調一致,是省管縣財政后值得研究的重要問題。
(三)財政收入的目標及其考核問題使市財政進退兩難。實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省將縣直接納入管理。而市級財政與縣級財政的關系變成了平等的關系,形成了兩級有利益的事項相互爭奪,而涉及到要承擔責任需要投資的事項,兩級政府則可能相互推諉。與此同時,改革后縣財政收入的目標由省來確定與考核,省里要求市級還要匯總平衡全市財政收入,這樣市對縣財政收入情況無從把握,準確編報匯總全市收入非常困難。
(四)財政內部的工作部署出現障礙。現在省財政直接對縣財政部署有關工作,市是否還要對縣部署工作成為一個兩難的問題,常常出現日常財政工作難以銜接和協調的情況。
問題三:請你完善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提出對策?
(一)進一步理順省與市、省與縣、市與縣的財政關系,圍繞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目標,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理順省與縣的關系上,主要應解決省如何帶動縣更好發展的問題,省要為縣級財政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支持,因地制宜的制定發展政策,逐步解決體制遺留問題,改善縣的發展環境。理順省市縣三級財政關系,主要是進一步明確省市縣財政工作職責,合理劃分三級財政工作事項,理順工作關系,按照財權和事權相對應的原則,省對市、省對縣的體制設計中應協調好市和縣的責任分擔工作,避免由于行政體制改革的不到位而留一些支出責任給市級政府。實現省管縣財政體制與市管縣行政管理體制的有機結合,充分調動市、縣兩級發展經濟的積極性。
在理順省與市的關系上,一是市對省根據改革需要主動調適。按照省調整體制的要求,集中精力抓本級發展,同時履行好帶縣發展職能;二是積極協助省做好省管縣的各項工作,認真完成省財政交辦的事項。三是省將縣(市)作為一個特殊的經濟單元對待,對財政困難的縣(市)加大支持力度,促進其加快發展,起到帶動區域性經濟發展的作用。對財政體制過渡期間的市級財政的運轉予以適當彌補。對區域性事務,省財政可作為單獨事項對待,明確由市級財政牽頭處理,配置必要的財權。
在理順省與縣的關系上,一是克服行政級次的差別障礙,大力支持縣級財政;將所有縣(市)按照一定標準重新排隊,因地制宜制定發展政策;逐步解決體制遺留問題,改善縣(市)發展環境。二是堅持自力更生為主、爭取上級扶持為輔的思想,努力解決自身困難;及時準確上報信息,爭取省財政幫助解決突發問題;積極爭取上級支持。
在理順市與縣兩級關系上,在行政上,市級仍然是縣級的領導機關,市級要繼續加強對縣級財政的領導和指導,特別是加大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支持,做到放權的要放徹底;縣級財政要積極接受市級的領導和指導,市級財政要繼續承擔對縣級財政的指導、支持和監督職責;除省財政直接對縣進行財政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各項轉移支付及專項資金補助、貸款資金管理等外,市要加強對縣的財政收入、財政支出、財政政策和制度以及綜合性工作的管理,發揮市級財政在調查研究、決策、監督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快縣域公共財政建設步伐,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立足縣(市)實際,堅持以人為本的理財思想和公共財政的基本原則,對縣級財政的收支行為和支出范圍進行規范,狠抓增收節支,深化財政改革,優化支出結構,加強財政監督,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平,為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財力保障和優質的公共服務。要在科學編制和預算改革的基礎上,做到預算編制、審批和執行相分離,加強預算審批和執行過程中的制度建設,強化人大對預算編制、審批和執行的監督,形成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預算管理體制,把預算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著眼于整個社會的經濟協調發展,在用財上進行有保有壓、有進有退的調整,解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些熱點和難點問題,集中財力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教育、農村社會保障的投入,逐步建立農村低保和合作醫療制度,滿足縣域經濟發展的需求,從而形成與縣域實際相適應的公共財政框架體系,促進地區間經濟、社會的均衡發展。優化支出結構,強化財政效能,使財政收支的基數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使財政收支目的由重視收支方向轉變為重視對經濟發展的影響轉變,實現財政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建立穩定的持續快速增長的財政收支機制,在完善財政職能和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縣級財政有“吃飯財政”向“公共財政”的根本轉變。
(三)實行財政公開,建立公開透明的財政管理體制。一是要建立各項資金分配管理制度。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征求市、縣兩級財政意見,先民主后集中,確定各項資金分配管理制度,對各項資金的分配實行規范化管理。避免市、縣之間出現攀比效應,杜絕“暗箱操作”,預防腐敗行為,對各項財政資金的分配方案,省財政應對市、縣公開,對分配結果不公正的,省財政應及時作出調整。
(四)加強直管后與省級業務的銜接,不斷提高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一是完善公開、公平和競爭上崗的人才使用機制,使干部的選拔任用制度化、規范化,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讓、劣者下;二是強化教育培訓,特別是鄉鎮財政干部將重點放在更新專業知識上,對中層以下干部,除了要求其熟練掌握有關的專業知識外,還要培養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把握大局的戰略性思維能力;三是繼續探索多種培訓方式,建立以理論基礎、宏觀思維、實用技術為主要內容,脫產、半脫產、業務自學、長期、短期培訓相結合的教育培訓體系,并定期舉辦專題講座、報告會、學術交流等活動,拓寬干部隊伍的知識層面,提高其駕馭市場經濟、實施科學決策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相關內容:
推薦:
更多2011年公務員考試信息請訂閱 免費短信服務平臺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