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下簡稱環保總局)共同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 環保總局組織成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題庫等工作。環保總局組織專家對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進行初審,統籌規劃培訓工作。 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環保總局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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