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規劃分析
1.基本要求
規劃分析應包括規劃概述、規劃的協調性分析和不確定性分析等。通過對多個規劃方案具體內容的解析和初步評估,從規劃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等各項要求相協調的角度,篩選出備選的規劃方案,并對其進行不確定性分析,給出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預測結果和評價結論發生變化的不同情景,為后續的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與評價提供基礎。
2.規劃概述
(1)簡要介紹規劃編制的背景和定位,梳理并詳細說明規劃的空間范圍和空間布局,規劃的近期和中、遠期目標、發展規模、結構(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資源利用結構等)、建設時序、配套設施安排等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規劃內容,介紹規劃的環保設施建設以及生態保護等內容。如規劃包含具體建設項目時,應明確其建設性質、內容、規模、地點等。其中,規劃的范圍、布局等應給出相應的圖、表。
(2)分析給出規劃實施所依托的資源與環境條件。
3.規劃協調性分析
(1)分析規劃在所屬規劃體系(如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流域規劃體系、城鄉規劃體系等)中的位置,給出規劃的層級(如國家級、省級、市級或縣級),規劃的功能屬性(如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專項規劃中的指導性規劃)、規劃的時間屬性(如首輪規劃、調整規劃;短期規劃、中期規劃、長期規劃)。
(2)篩選出與本規劃相關的主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境經濟與技術政策、資源利用和產業政策,并分析本規劃與其相關要求的符合性。篩選時應充分考慮相關政策、法規的效力和時效性。
(3)分析規劃目標、規模、布局等各規劃要素與上層位規劃的符合性,重點分‘:析規劃之間在資源保護與利用、環境保護、生態保護要求等方面的沖突和矛盾。
(4)分析規劃與國家級、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在功能定位、開發原則和環境政策要求等方面的符合性。通過疊圖等方法詳細對比規劃布局與區域主體功能區規劃、生態功能區劃、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敏感區之間的關系,分析規劃在空間準入方面的符合性。
(5)篩選出在評價范圍內與本規劃所依托的資源和環境條件相同的同層位規劃,::并在考慮累積環境影響的基礎上,逐項分析規劃要素與同層位規劃在環境目標、資拜源利用、環境容量與承載力等方面的一致性和協調性,重點分析規劃與同層位的環境保護、生態建設、資源保護與利用等規劃之間的沖突和矛盾。
(6)分析規劃方案的規模、布局、結構、建設時序等與規劃發展目標、定位的協調性。
(7)通過上述協調性分析,從多個規劃方案中篩選出與各項要求較為協調的規劃方案作為備選方案,或綜合規劃協調性分析結果,提出與環保法規、各項要求相符合的規劃調整方案作為備選方案。
4.規劃不確定性分析
(1)規劃的不確定性分析主要包括規劃基礎條件的不確定性分析、規劃具體方案的不確定性分析及規劃不確定性的應對分析三個方面。
(2)規劃基礎條件的不確定性分析:重點分析規劃實施所依托的資源、環境條件可能發生的變化,如水資源分配方案、土地資源使用方案、污染物排放總量分配方案等,論證規劃各項內容順利實施的可能性與必要條件,分析規劃方案可能發生的變化或調整情況。
(3)規劃具體方案的不確定性分析:從準確有效預測、評價規劃實施的環境影響的角度,分析規劃方案中需要具備但沒有具備、應該明確但沒有明確的內容,分析規劃產業結構、規模、布局及建設時序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變化情況。
(4)規劃不確定性的應對分析:針對規劃基礎條件、具體方案兩方面不確定性的分析結果,篩選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設置針對規劃環境影響預測的多個情景,分析和預測不同情景下的環境影響程度和環境目標的可達性,為推薦環境可行的規劃方案提供依據。
5.規劃分析的方式和方法
規劃分析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核查表、疊圖分析、矩陣分析、專家咨詢、情景分析、博弈論、類比分析、系統分析等。
六、現狀調查與評價
1.基本要求
(1)通過調查與評價,掌握評價范圍內主要資源的賦存和利用狀況,評價生態狀況、環境質量的總體水平和變化趨勢,辨析制約規劃實施的主要資源和環境要素。
(2)現狀調查與評價一般包括自然環境狀況、社會經濟概況、資源賦存與利用狀況、環境質量與生態狀況等內容。實際工作中應遵循以點帶面、點面結合、突出重點的原則,選擇可以反映規劃環境影響特點和區域環境目標要求的具體內容。
(3)現狀調查可充分收集和利用已有的歷史(一般為一個規劃周期,或更長時間段)和現狀資料。資料應能夠反映整個評價區域的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特征,能夠說明各項調查內容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并注明資料的來源及其有效性;對于收集采用的環境監測數據,應給出監測點位分布圖、監測時段及監測頻次等,說明采用數據的代表性。當評價范圍內有需要特別保護的環境敏感區時,需有專項調查資料。當已有資料不能滿足評價要求,特別是需要評價規劃方案中包含的具體建設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目的環境影響時,應進行補充調查和現狀監測。
(4)對于尚未進行環境功能區或生態功能區劃分的區域,可按照GB/T15190,HJ/T14,HJ/T82或《生態功能區劃暫行規程》中規定的原則與方法,先劃定功能區,再進行現狀評價。
2.現狀調查內容
(1)自然地理狀況調查內容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河流、湖泊(水庫)、海灣的水文狀況,環境水文地質狀況,氣候與氣象特征等。
(2)社會經濟概況調查內容一般包括評價范圍內的人口規模、分布、結構(包括性別、年齡等)和增長狀況,人群健康(包括地方病等)狀況,農業與耕地(含人均),經濟規模與增長率、人均收入水平,交通運輸結構、空間布局及運量情況等。重點關注評價區域的產業結構、主導產業及其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及建設情況等,并附相應圖件。
(3)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調查內容一般包括評價范圍內的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分布、處理能力和處理工藝,以及服務范圍和服務年限;清潔能源利用及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情況;區域噪聲污染控制情況;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方式及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情況(包括規模、分布、處理能力、處理工藝、服務范圍和服務年限等);現有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及實施效果;已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情況等。
(4)資源賦存與利用狀況調查一般包括評價范圍內的以下內容:
a)主要用地類型、面積及其分布、利用狀況,區域水土流失現狀,并附土地利用現狀圖。
b)水資源總量、時空分布及開發利用強度(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布、保護范圍,其他水資源利用狀況(如海水、雨水、污水及中水)等,并附有關的水系圖及水文地質相關圖件或說明。
c)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結構及彈性系數,能源利用效率等情況。
d)礦產資源類型與儲量、生產和消費總量、資源利用效率等,并附礦產資源分布圖。
e)旅游資源和景觀資源的地理位置、范圍和主要保護對象、保護要求,開發利用狀況等,并附相關圖件。
f)海域面積及其利用狀況,岸線資源及其利用狀況,并附相關圖件。
g)重要生物資源(如林地資源、草地資源、漁業資源)和其他對區域經濟社會有重要意義的資源的地理位置、范圍及其開發利用狀況,并附相關圖件。
(5)環境質量與生態狀況調查一般包括評價范圍內的以下內容:
a)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功能區劃、海洋功能區劃、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保護目標及各功能區水質達標情況,主要水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及其控制目標、地表水控制斷面位置及達標情況、主要水污染源分布和污染貢獻率(包括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源)、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廢水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并附水功能區劃圖、控制斷面位置圖、海洋功能區劃圖、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圖、主要水污染源排放口分布圖和現狀監測點位圖。
b)大氣環境功能區劃、保護目標及各功能區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情況、主要大氣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及其控制目標、主要大氣污染源分布和污染貢獻率(包括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源)、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并附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圖、重點污染源分布圖和現狀監測點位圖。
c)聲環境功能區劃·保護目標及各功能區聲環境質量達標情況,并附聲環境功能區劃圖和現狀監測點位圖。
d)主要土壤類型及其分布,土壤肥力與使用情況,土壤污染的主要來源,土壤環境質量現狀,并附土壤類型分布圖。
e)生態系統的類型(森林·草原·荒漠·凍原·濕地·水域、海洋、農田、城鎮等)及其結構、功能和過程。植物區系與主要植被類型,特有、狹域、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種類·分布和生境狀況,生態功能區劃與保護目標要求,生態管控紅線等;主要生態問題的類型、成因、空間分布、發生特點等。附生態功能區劃圖、重點生態功能區劃圖及野生動植物分布圖等。
f)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一般農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產生量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固體廢物產生量,危險廢物的產生量、產生源分布等。
g)調查環境敏感區的類型、分布、范圍、敏感性(或保護級別)、主要保護對象及相關環境保護要求等,并附相關圖件。
3.現狀分析與評價
(1)資源利用現狀評價
根據評價范圍內各類資源的供需狀況和利用效率等,分析區域資源利用和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2)環境與生態現狀評價
a)按照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評價區域水環境質量、大氣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現狀和變化趨勢,分析影響其質量的主要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及其來源;評價區域環保設施的建設與運營情況,分析區域水環境(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水)保護、主要環境敏感區保護、固體廢物處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以及目前需解決的主要環境問題。
b)根據生態功能區劃的要求,評價區域生態系統的組成·結構與功能狀況,分析生態系統面臨的壓力和存在的問題,生態系統的變化趨勢和變化的主要原因。評價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敏感性。當評價區面積較大且生態系統狀況差異也較大時,應進行生態環境敏感性分級·分區,并附相應的圖表。當評價區域涉及受保護的敏感物種時,應分析該敏感物種的生態學特征;當評價區域涉及生態敏感區時,應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析其生態現狀、保護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等。明確目前區域生態保護和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c)分析評價區域已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的類型、原因及造成的環境危害和損失,分析區域環境風險防范方面存在的問題。
d)分性別、年齡段分析評價區域的人群健康狀況和存在的問題。
(3)主要行業經濟和污染貢獻率分析
分析評價區域主要行業的經濟貢獻率、資源消耗率(該行業的資源消耗量占資源消耗總量之比)和污染貢獻率(該行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占污染物排放總量之比),并與國內先進水平、國際先進水平進行對比分析,評價區域主要行業的資源、環境效益水平。
(4)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
結合區域發展的歷史或上一輪規劃的實施情況,對區域生態系統的變化趨勢和環境質量的變化情況進行分析與評價,重點分析評價區域存在的主要生態、環境問題和人群健康狀況與現有的開發模式、規劃布局、產業結構、產業規模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關系。提出本次規劃應關注的資源、環境、生態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途徑,并為本次規劃的環境影響預測提供類比資料和數據。
4.制約因素分析
基于上述現狀評價和規劃分析結果,結合環境影響回顧與環境變化趨勢分析結論,重點分析評價區域環境現狀和環境質量、生態功能與環境保護目標間的差距,明確提出規劃實施的資源與環境制約因素。
5.現狀調查與評價的方式和方法
(1)現狀調查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資料收集、現場踏勘、環境監測、生態調查、問卷調查、訪談、座談會等。環境要素的調查方式和監測方法可參照HJ2.2,HJ/T2.3,HJ2.4,HJ19,HJ610,HJ623和有關監測規范執行。
(2)現狀分析與評價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有:專家咨詢、指數法(單指數、綜合指數)、類比分析、疊圖分析、灰色系統分析、生態學分析法(生態系統健康評價法、生物多樣性評價法、生態機理分析法、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價法、生態環境敏感性評價法、景觀生態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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