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考試大綱
第五章 房屋租賃相關制度政策
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房屋租賃概述、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其他房屋租賃管理等內容的了解、熟悉與掌握情況。
第一節 房屋租賃概述
一、房屋租賃市場發展歷程
(一)住房制度改革以前:福利租房階段
(二)20世紀90年代:市場化租賃興起階段
(三)21世紀初期:保障性房屋租賃發展階段
(四)積極培育租賃市場,促進專業化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階段
二、房屋租賃的概念及分類
第二節 房屋租賃合同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一)概念
(二)特征
1.轉移的是房屋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2.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
三、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的權利
2.出租人的義務
(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的權利
2.承租人的義務
四、多份租賃合同法律效力的認定
五、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出租人單方解除
(二)承租人單方解除
第三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一、房屋租賃基本要求
(一)房屋依法可以出租
(二)租住面積符合規定
(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轉租基本要求
(一)轉租要求
1.須經出租人書面同意
2.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合同規定的期限
(二)轉租效力
三、房屋租賃中的禁止行為
(一)禁止將不符合條件的房屋出租
1.違法建筑
2.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房屋
3.違反規定改變使用性質的房屋
4.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房屋
(二)禁止提供“群租房”
(三)不得隨意提高租金
(四)禁止違法違規改建房屋
四、穩定出租房屋租賃關系的特殊規定
第四節 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
一、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材料
二、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辦理
三、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四、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系統
五、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效力
第五節 其他房屋租賃管理
一、已購公房租賃管理
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一)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
(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
(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四)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終止
1.違法使用公共租賃住房
2.拖欠租金
3.期滿未申請續期
4.其他情形
考試要求
1.熟悉房屋租賃的發展歷程;
2.熟悉商品房屋租賃的概念與分類;
3.掌握商品房屋租賃基本要求;
4.熟悉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5.掌握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6,掌握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7.熟悉多份租賃合同效力認定的要求;
8.掌握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9.掌握商品房屋租賃的基本要求;
10.掌握商品房屋租賃轉租的基本要求;
11.掌握商品房屋租賃禁止行為的規定;
12.掌握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13.熟悉已購公房租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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