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建稅)是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并專門用于城市維護建設的一種特別目的稅。
城建稅以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征城建稅。
城建稅在全國范圍內征收,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及其以外的地區。
城建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建稅實行的是地區差別稅率,按照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稅率分別規定為7%、5%、1%三個檔次。
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二)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并專門用于教育的特別目的稅,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現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從2010起,地方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統一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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