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和房屋登記的基本要求和收費標準
考點一、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
(一)首次登記
土地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代為申請,沒有集體經濟組織的,由村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二)變更登記
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的面積、界址點等發生變化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應當申請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
(三)轉移登記
農民集體因互換、土地調整等原因導致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移,轉讓或互換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申請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移登記。
(四)注銷登記
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放棄所有權、集體土地被依法征收等導致集體土地所有權滅失的,應當申請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登記。
考點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
(一)首次登記
申請人:當事人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二)變更登記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面積、界址點、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權的權利期限等內容發生變化的。
(三)轉移登記
房屋所有權人通過買賣等其他合法方式將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主要情形有:買賣房屋、贈與房屋、繼承或接受遺贈房屋、互換房屋和用房屋出資等。
(四)注銷登記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發生房屋滅失、權利人放棄房屋所有權、房屋被依法沒收或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致使房屋所有權消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人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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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