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紫線、綠線、藍線和黃線管理
(一)城市紫線、綠線、藍線和黃線劃定
1.紫線劃定
在編制城市規劃時應當劃定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紫線。城市紫線是指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內的歷史文化街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界線,以及歷史文化街區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護的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線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時劃定。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線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劃定。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應當包括征求公眾意見的程序。
2.綠線劃定
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要按照規定標準確定綠化用地面積,分層次合理布局公共綠地,確定防護綠地、大型公共綠地等的綠線。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提出不同類型用地的界線、規定綠化率控制指標和綠化用地界線的具體坐標。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綠地布局,提出綠化配置的原則或者方案,劃定綠地界線。
3.藍線劃定
編制各類城市規劃,應當劃定城市藍線。城市藍線是指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城市總體規劃階段,應當確定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需要保護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體,劃定城市藍線,并明確城市藍線保護和控制的要求。在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應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劃定的城市藍線,規定城市藍線范圍內的保護要求和控制指標,并附有明確的城市藍線坐標和相應的界址地形圖。城市藍線應當與城市規劃一并報批。
4.黃線劃定
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時應當劃定城市黃線。城市黃線是指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城市規劃中確定的、必須控制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城市基礎設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城市供水設施、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城市供燃氣設施、城市供熱設施、城市消防設施、城市通信設施等。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根據規劃內容和深度要求,合理布置城市基礎設施,確定城市基礎設施的用地位置和范圍,劃定其用地控制界線。
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的用地位置和面積,劃定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界線,規定城市黃線范圍內的控制指標和要求,并明確城市黃線的地理坐標。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按不同項目具體落實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界線,提出城市基礎設施用地配置原則或者方案,并標明城市黃線的地理坐標和相應的界址地形圖。
五、城市和建筑設計管理
(一)提高城市設計水平
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通過城市設計,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統籌城市建筑布局,協調城市景觀風貌,體現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單體建筑設計方案必須在形體、色彩、體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設計要求。抓緊制定城市設計管理法規,完善相關技術導則。支持高等學校開設城市設計相關專業,建立和培育城市設計隊伍。
(二)加強建筑設計管理
按照“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觀形象。強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層建筑設計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評估制度。堅持開放發展理念,完善建筑設計招投標決策機制,規范決策行為,提高決策透明度和科學性。進一步培育和規范建筑設計市場,依法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和清出。為建筑設計院和建筑師事務所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條件,鼓勵國內外建筑設計企業充分競爭,使優秀作品脫穎而出。培養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師隊伍,進一步明確建筑師的權利和責任,提高建筑師的地位。倡導開展建筑評論,促進建筑設計理念的交融和升華。
(三)保護歷史文化風貌
有序實施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解決老城區環境品質下降、空間秩序混亂、歷史文化遺產損毀等問題,促進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際線、色彩和環境更加協調、優美。通過維護加固老建筑、改造利用舊廠房、完善基礎設施等措施,恢復老城區功能和活力。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合理利用,保護古遺址、古建筑、近現代歷史建筑,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展現城市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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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