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價格的編制
(一)編制原則
投標人或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投標人自主報價;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不得低于成本;不得高于招標控制價。
(二)編制流程
基本思路:基于工程量清單等,依次計算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匯總。
二、投標報價的審核方法
(一)投標報價的審核內容(通常采用綜合單價)
1.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報價的審核
(1)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的綜合單價
①綜合單價的確定依據:項目特征描述與設計圖紙不符,以清單為準;因施工過程中的變更,導致項目特征與清單的描述不一致,雙方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依據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
②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將清單提供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
③風險費用:按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承擔的風險內容和范圍,計入綜合單價。(出現以內的風險,合同價款不做調整)
(2)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的報價審核
三個方面:投標人根據自身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確定措施項目及報價;投標人調整、確定的措施項目,應通過評審;安全文明施工費,按規定計算,不作為競爭性費用。
2.其他項目費的審核
(1)暫列金額: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不得變動和更改)
(2)暫估價: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計入綜合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按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不得變動和更改)
(3)計日工:投標人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列出的項目和估算的數量,自主確定綜合單價,并計算計日工金額。
(4)總承包服務費:根據招標工程量列出的專業工程暫估價內容和供應材料、設備情況,按照招標人提出協調、配合與服務的要求和施工現場管理需要,自主確定。
3.規費和稅金的審核
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競爭。
(二)投標報價的審核要點
1.填寫完整
招標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寫的單價和合價項目,投標人均應填寫,且只允許有唯一報價。(未填寫單價和合價的項目,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其他項目的單價和合價之中。)
2.投標總價與明細一致,不能進行投標總價優惠。
投標總價應與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費、稅金的合計金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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