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投資控制》章節知識點: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
一、工程變更處理程序(圖紙缺陷、不便施工、新技術等,必然變更,引起工期、費用調整)
(一)承包人提出工程變更
1.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申請,提出審查意見。涉及設計文件修改,由發包人轉交原設計單位修改工程設計文件;必要時,建議發包人組織設計、施工等單位召開專題會議。
2.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資料)對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影響做出評估。(先定,后做)
3.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發包人、承包人等共同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變化,會簽工程變更單。
4.項目監理機構根據批準的工程變更文件督促承包人實施工程變更。
(二)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局部調整使用功能,設計方案考慮不周等)
項目監理機構全面評估變更可能的影響(設計修改,工程暫停、返工損失、增加造價等),提出決策建議或依據。
“計價規范”關于非承包人原因刪減合同工作的補償要求: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刪減了合同中的某項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發生的費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應支付的項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則承包人有權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費用及利潤補償。
二、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
(一)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項目或其工程數量發生變化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發生變化(超過15%)時,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單價應予調低,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招標工程的報價浮動率(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
非招標工程的報價浮動率(L)= (1-報價值/施工圖預算)×100%
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且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缺價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二)措施項目的調整
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承包人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發包人確認,并應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擬實施的方案經發承包雙方確認后執行,并應按照下列規定調整措施項目費:
1.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實際發生的措施項目調整。
2.采用單價計算措施項目費,按實際發生的措施項目及前述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項目的規定確定單價。
3.按總價(或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實際發生的措施項目調整,且調整金額=實際調整金額×報價浮動率。
(三)工程變更價款調整方法的應用
1.直接采用適用的項目單價(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藝和方法相同,不因此增加關鍵線路上工程的施工時間)。
2.采用適用的項目單價(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藝和方法相似,不因此增加關鍵線路上工程的施工時間),參考類似的項目單價雙方協商確定新的項目單價。
3.無法找到適用和類似的項目單價時,應采用招投標時的基礎資料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按成本加利潤的原則由雙方協商新的綜合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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