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的結束,意味著2020年新一輪備考工作的開始,提前有序進入地備考狀態能夠讓人盡早梳理掌握考試知識點,為了幫助大家夯實基礎,本網校特整理了2020年監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章節知識點: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供廣大考生參考學習,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
1、服務性:建設工程監理具有服務性,是從它的業務性質方面定性的。建設工程監理的主要方法是規劃、控制、協調,主要任務是控制建設工程的投資、進度和質量,最終應當達到的基本目的是協助建設單位在計劃的目標內將建設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建設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是建設單位。
2、科學性:科學性是由建設工程監理要達到的基本目的決定的。
科學性主要表現在:工程監理企業應當由組織管理能力強、工程建設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領導;應當有足夠數量的、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應變能力的監理工程師組成的骨干隊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進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手段;要積累足夠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要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要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獨立性:要求工程監理企業按照“公正、獨立、自主”原則開展監理工作。
4、公正性:公正性是社會公認的職業道德準則,是監理行業能夠長期生存和發展的基本職業道德準則。在維護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建單位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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