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的結束,意味著2020年新一輪備考工作的開始,提前進入有序地備考狀態能夠讓人盡早梳理掌握考試知識點,為了幫助大家夯實基礎,本網校特整理了2020年監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章節知識點: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供廣大考生參考學習,一起來看看吧。
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
一、工程監理主要文件資料包括:
(1)勘察設計文件、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3)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4)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報審文件資料;
(5)分包單位資格報審會議紀要;
(6)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報驗文件資料;
(7)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復工令,開工或復工報審文件資料;
(8)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驗文件資料;
(9)見證取樣和平行檢驗文件資料;
(10)工程質量檢驗報驗資料及工程有關驗收資料;
(11)工程變更、費用索賠及工程延期文件資料;
(12)工程計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資料;
(13)監理通知單、工程聯系單與監理報告;
(14)第一次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專題會議等會議紀要;
(15)監理月報、監理日志、旁站記錄;
(16)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文件資料;
(17)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及竣工驗收監理文件資料;
(18)監理工作總結。
二、建設工程監理文件資料編制要求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明確規定了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日志和監理工作總結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等的編制內容和要求。
1.監理日志
由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記錄。
監理日志的主要內容包括:天氣和施工環境情況;當日施工進展情況,包括工程進度情況、工程質量情況、安全生產情況等;當日監理工作情況,包括旁站、巡視、見證取樣、平行檢驗等情況;當日存在的問題及協調解決情況;其他有關事項。
2.監理例會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由項目監理機構根據會議記錄整理,主要內容包括:
(1)會議地點及時間;
(2)會議主持人;
(3)與會人員姓名、單位、職務;
(4)會議主要內容、決議事項及其負責落實單位、負責人和時限要求;
(5)其他事項。
對于監理例會上意見不一致的重大問題,應將各方的主要觀點,特別是相互對立的意見記入“其他事項”中。
會議紀要的內容應真實準確,簡明扼要,經總監理工程師審閱,與會各方代表會簽,發至有關各方并應有簽收手續。
3.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簽認后報送建設單位和本監理單位。報送時間由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協商確定。
監理月報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本月工程實施情況
1)工程進展情況。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施工單位人、機、料進場及使用情況,本期在施部位的工程照片等。
2)工程質量情況。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情況,工程材料、設備、構配件進場檢驗情況,主要施工、試驗情況,本月工程質量分析。
3)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評述。
4)已完工程量與已付工程款的統計及說明。
(2)本月監理工作情況
1)工程進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況;
2)工程質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況;
3)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工作情況;
4)工程計量與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況;
5)合同及其他事項管理工作情況;
6)監理工作統計及工作照片。
(3)本月工程實施的主要問題分析及處理情況
1)工程進度控制方面的主要問題分析及處理情況;
2)工程質量控制方面的主要問題分析及處理情況;
3)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主要問題分析及處理情況;
4)工程計量與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問題分析及處理情況;
5)合同及其他事項管理方面的主要問題分析及處理情況。
(4)下月監理工作重點:
1)工程管理方面的監理工作重點;
2)項目監理機構內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點。
4.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1)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編制的基本要求
1)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編制應文字簡練、準確、重點突出、內容完整。
2)工程竣工預驗收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編制完成后,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并加蓋監理單位公章后報建設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在正式竣工驗收前提交給建設單位。
(2)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l)工程概況;
2)工程參建單位;
3)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4)工程質量事故及其處理情況;
5)竣工資料審查情況;
6)工程質量評估結論。
5.監理工作總結
當監理工作結束時,項目監理機構應向建設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總結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編寫,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加蓋工程監理單位公章后報建設單位。
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包括:
1)工程名稱、等級、建設地址、建設規模、結構形式以及主要設計參數;
2)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包括重點的專業分包單位)、檢測單位等;
3)工程項目主要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和質量情況;
4)監理工作的難點和特點。
(2)項目監理機構。監理過程中如有變動情況,應予以說明。
(3)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4)監理工作成效。
(5)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6)說明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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