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進度控制計劃體系主要包括建設單位的計劃系統、監理單位的計劃系統、設計單位的計劃系統和施工單位的計劃系統。
一、建設單位的計劃系統
(一)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計劃
對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評估及初步設計的工作進度安排;
使工程項目前期決策階段各項工作的時間得到控制。
(二)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
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在初步設計被批準后,在編報工程項目年度計劃之前,根據初步設計,對工程項目從開始建設(設計、施工準備)至竣工投產(動用)全過程的統一部署。
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是編報工程建設年度計劃的依據
(三)工程項目年度計劃
工程項目年度計劃是依據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和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編制的。
該計劃既要滿足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又要與當年可能獲得的資金、設備、材料、施工力量相適應。
應根據分批配套投產或交付使用的要求,合理安排本年度建設的工程項目。
二、監理單位的計劃系統
監理單位除對被監理單位的進度計劃進行監控外,自己也應編制有關進度計劃,以便更有效地控制建設工程實施進度。
三、設計單位的計劃系統
四、施工單位的計劃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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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