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幼兒教師資格證考試《教育心理學》:第五章
第五章 幼兒的記憶與想象
【考試內容】
識記
思維:思維是借助動作、表象或語言實現的,對客觀事物概括性和間接性的認識,是認識的高級形式。
直觀動作思維:直觀動作思維又稱實踐思維,它面臨的思維任務具有直觀的形式,解決的問題依賴于實際的動作,思維活動不在頭腦中進行而表現為動作。
形象思維:形象思維是指人們利用頭腦中的表象來解決問題。
邏輯思維:當人們面對抽象性質的任務,需要運用概念、理論知識來解決問題時,這種思維成為邏輯思維。
直覺思維:直覺思維是人們面臨新問題、新事物和現象時,憑直覺能迅速理解并作出判斷的思維活動。
分析思維:分析思維即邏輯思維,它是遵循嚴密的邏輯規律,逐步推導,最后得出合乎邏輯的正確答案或作出合理結論的過程。
發散思維:發散思維是指人們沿著不同的方向思考,重新組織當前的信息和基于記憶系統中存儲的信息,產生大量、獨特的新思維。
集中思維:集中思維是指人們根據已知的信息,利用熟悉的規則去解決問題,或者從給予的信息中推理出新的結論。
常規思維:是指人們運用以獲得的知識經驗,按現成的方案和程序直接解決問題,如學生運用已經學會的公式解決同一類型的問題。
創造性思維:創造性思維是重新組織已有的知識經驗,提出新的方案或程序,并創造出新的思維成果的思維活動。
語言:語言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逐漸發展起來的交際工具,是一種社會約定俗成的符號系統。
理解
思維的特征:(一)思維的概括性。(二)思維的間接性。(三)思維是對經驗的重組。
幼兒思維發展的特點:以表象思維為主,抽象思維開始萌芽;幼兒的表象思維具有象征性、經驗性、擬人性、表面性和刻板性等特點。
幼兒判斷推理的特點:第一,幼兒把直接觀察到的事物之間的表面現象或事物之間偶然的外部聯系作為判斷事物的依據。
第二,幼兒會以自身的生活經驗作為判斷和推理的依據。
第三,幼兒的判斷、推理有時不能服從于一定的目的和任務。
第四,幼兒判斷推理的依據逐漸明確化,并開始趨于合理。
嬰幼兒語音、詞匯和語法的發展特點:(一)1. 嬰幼兒的語言發展普遍經歷了相同的五個階段。階段一:反射性發生期(0—4月)。階段二:牙牙語期(5—9月)。階段三:詞和句子模式的萌芽期(10—12月)。階段四:學說話期(1—1.5歲)。階段五:積極的語言發展階段(1.5—6歲)。2. 嬰幼兒發音過程中已發出“音節”為主,逐漸發出“清晰的單音”。3. 4歲的嬰幼兒語音發展有擴展趨勢,此后有收縮的趨勢。4. 兩歲的嬰幼兒建立了詞的語音表象,辨音能力先于發音能力。 (二)1.詞匯的數量隨年齡增加而增加(1)詞類范圍逐漸廣大 (2)詞義逐漸豐富和加深。2.嬰幼兒語法的發展(1)從不完整句到完整句(2)從簡單聚到復合句(3)從陳述句到多種形式的句子。
幼兒口語表達能力的發展:(一)對話言語的發展和獨白語言的出現。
(二)情境性言語發展和連貫性言語的產生。
(三)出現內部言語的過渡形式——出聲的自言自語。1.游戲言語2.問題言語。
(四)幼兒掌握書面語言的可能性1.掌握了口語詞匯2.掌握語音3.掌握基本語法和口語表達能力4.幼兒圖形知覺的發展。
應用
思維的類型及其應用:(一)直觀動作思維、形象思維和邏輯思維。(二)直覺思維和分析思維。(三)集中思維和發散思維。(四)常規思維和創造思維。
幼兒思維能力的培養:(一)為幼兒創設直接感知和動手操作的機會。(二)教學活動中突出具體性、形象性。(三)創設問題情境,促進幼兒思維的發展。(四)發展幼兒的抽象邏輯思維。(五)重視培養幼兒的創造性思維。
幼兒言語能力的培養:(一)重視幼兒園的語言教學活動。(二)創設良好的語言環境,提供幼兒交往的機會。(三)將言語活動貫穿與幼兒的一日生活。(四)成人做好幼兒言語的榜樣。(五)注重個別言語教育。(六)適當學習書面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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