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于10月12—13日開考,2013年湖北荊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7月10日;資格審核時間:7月1日—7月11日;網上繳費時間7月1日—7月12日;準考證打印:10月8日—10月13日。 | |||
關于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通知 鄂人社考[2013]25號 |
根據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3]47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在報名時提出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申請。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參加2013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二、考試科目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4個科目。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近期1寸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相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資格證、專業工作經歷和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省直單位報考全科人員,經省人事考試院(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茶港軍轉小區1號樓)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并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
市州以下報考全科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房地產主管部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人員,經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相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專業工作經歷和年限證明原件、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省職改辦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后,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考生,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房地產主管部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報名。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1日9:00—7月10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1、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7月1日9:00—7月11日16:00(雙休日除外)。
2、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三)繳費確認時間
1、省直網上繳費確認時間為2013年7月1日9:00—7月12日16:00。
2、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四)準考證下載時間
2013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4:00。
(五)考試時間:
資格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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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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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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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
估價師
|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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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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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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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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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
上午
09:00—11:30
|
(自備計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開卷,自備計算器)
|
||
房地產
經紀人
|
10月12日
|
上午
0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
||
10月13日
|
上午
0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自備計算器)
|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注:根據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決定,第一代身份證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參加考試。
各地于2013年7月31日前,將報名信息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斗康禺a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草稿紙由考務部門為考生統一準備,考后收回。
六、考試管理及信息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房地產經紀人報考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為便于統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信息。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荚囶悇e、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如下:
類 別
|
級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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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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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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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房地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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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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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房地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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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產經紀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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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產經紀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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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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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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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房地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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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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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產經紀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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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產經紀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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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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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房地產估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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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估價師
|
01.房地產估價師
|
1.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2.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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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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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規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區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報名費每人15元。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2546號文件規定,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九、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請與湖北標苑建筑書店聯系,聯系電話:027-87813802。或登錄《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www.hbzfhcxjst.gov.cn)查詢。
各地人社、房管(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嚴格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安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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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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