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2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2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5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6月7日—6月27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20日 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14:00—17: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1日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14:00—18: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三、報考條件
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二年。
㈡ 免試二科條件: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㈢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全科合格后,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
四、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名稱、專業、級別、科目代碼表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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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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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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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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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造價工程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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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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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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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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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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