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2018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報考人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7號)及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關于2018年下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房學〔2018〕2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8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2018年度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房地產經紀人2個級別)職業資格考試日期為10月20日、21日。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每個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每個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考點原則上設在南京。各個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管理模式
(一)科目設置
1.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設《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2個科目。
2.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設《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和《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4個科目。
(二)成績滾動周期
1. 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考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且未放棄免試資格而僅參加1個考試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 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考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且未放棄免試資格而僅參加3個考試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考試范圍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考試、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范圍分別為《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確定的范圍。
報名人員可在“中國房地產經紀人”(www.agents.org.cn) “資格考試”欄目查詢考試大綱、考試用書購買方式,自愿購買。
(四)作答方式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均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報名人員可于2018年9月20日~10月19日登錄“中國房地產經紀人”,進行機考練習,以提前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
報名人員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電子設備及計算器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三、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與規范;
2. 秉承誠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3. 恪守職業道德。
(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中專或者高中及以上學歷。
(三)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通過相關省份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
2. 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3.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4.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 取得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 取得博士學歷(學位)。
(四)免試條件
符合相應級別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相應級別免試條件的報名人員,可免于參加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部分科目的考試:
1.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免試條件。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房地產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按照原《 <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2001〕128號)要求,通過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科目,只參加《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1個科目的考試。如同時具有免試兩科資格時,只能任選一科進行免試。
2.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免試條件。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房地產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證書的人員,或者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高級經濟師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科目,只參加《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和《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3個科目的考試。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考有關要求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上傳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
(六)工作年限
考試報名條件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涉及相關年限的截止日期均為2018年12月31日。
四、報名流程
1. 報名參加2018年度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請登錄“中國房地產經紀人”(www.agents.org.cn) “全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簡稱“考試服務平臺”)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20日~7月31日。
2. 具體流程:登錄“中國房地產經紀人”→進入“考試服務平臺”→點擊考試報名→選擇報考級別→報名人員注冊→報名人員登錄→上傳個人照片→選擇考試城市→填寫報考信息→選擇考試科目→上傳證明材料→報考信息確認→網上信息審核→繳費成功確認→完成報名。
3. 報名時上傳的證件照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報名人員慎重選用。照片具體要求如下: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為 295px*413px ,尺寸為1寸證件照(2.5cm*3.5cm),大小約為10KB,底色為白色。
4. 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證明材料模版等可在“考試服務平臺”“相關下載”欄目下載。
5. 報名人員在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服務協議》和《報名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報有關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6. 報名人員應保證所填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并承擔一切責任。報考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后,原則上不可修改。
7.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報名人員,應在報考信息中的“免試條件”欄目中選擇相應免試條件和免試科目。報名人員可以放棄免試。如果在“免試條件”欄目中選擇“無”的,則視為放棄免試。
各市應積極做好本地區此項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組織和咨詢服務工作。
五、費用事項
(一)考試費標準及繳納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次人民幣90元。報名人員在報名時,以在線支付的方式繳費至中房學,考試費繳納后,原則上不予退還。繳費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15日。報名完成以成功繳納考試費為準。
(二)考試費發票下載打印
9月5日起,中房學將為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考試費電子發票下載方式如下:
1. 登錄“考試服務平臺”下載;
2. 登錄報名時預留的電子郵箱下載;
3. 在“發票通網站 ”(www.fapiao.com)下載:以報名時預留的電子郵箱或手機號碼為用戶名在“發票通網站”注冊后下載。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規定與增值稅紙質發票相同,可下載打印使用。依據稅務部門相關規定,個人抬頭考試費發票可報銷。
六、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可于2018年10月12日~21日期間,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打印準考證(用A4紙打印)。
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
(一)考試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將在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發布。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考試服務平臺”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打印成績單。
(二)資格證書領取
在規定的期限內參加應試科目考試并合格的人員,將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制的相應級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對違反考試紀律等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八、聯系方式
(一)報名人員咨詢有關考試政策問題,請聯系:
省住建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 025-51868911
(二)報名人員咨詢有關考試服務平臺技術問題,請聯系:
1.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 0531-66680723
2.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 021-61948896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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