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考后報考資格審核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
根據省人力社保廳等12部門《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號)及浙江省人事考試辦《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規定和要求,現就我省201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考后報考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對象
參加201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且全科成績合格的新考生以及外省轉入的考生。《201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表》上的“考生類型”欄為“老考生”的,無需參加本次考后報考資格審核。
二、審核時間和地點
(一)審核時間:2018年 8月7日至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審核地點:浙江省建科院大樓7樓小會議室(杭州市文二路8號)。
三、材料要求和審核標準
(一)2018年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表一份(考生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中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所在單位蓋章出具的考生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在考試過程中發生聘用企業變更的還需同時提交原單位的工作年限證明。
復印件清晰并用A4紙按序裝訂。
審核標準參照《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第二條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地建設主管部門積極配合做好注冊監理工程師考后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及時將本通知要求傳達至轄區內所有監理企業。
(二)審核資料原則上由考生所在單位統一提交。
(三)考生所在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審核材料,參加考后報考資格審核,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一律取消考試成績并記入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四)報考條件審核聯系電話: 0571-81956265、81956261。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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