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國家藥監局公布了《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在新版《執業藥師考試實施辦法》中,執業藥師考試成績有效期有了重大調整!根據《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執業藥師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四年,免考人員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兩年。具體規定為:
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另外,國家藥監局為保證制度平穩過渡,現做以下通知,請考生知悉:
一、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0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藥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也就是說:
2019年報考全科考生:需要在2022年前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2019年報考免二科考生:需要在2020年前通過兩個科目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2018年報考全科考生(大專學歷以上):需要在2021年前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2020年前報考全科的中專考生:考試成績有效期仍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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