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在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中推廣應用社會保障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在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中推廣應用社會保障卡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報系統中支持社會保障卡作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因社會保障號碼和身份證號相同,系統中證件類別將由“居民身份證”修改為“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二、自2019年下半年起,報考人員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作為身份證件進入考場,按照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參加考試。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