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是第一次報考執業藥師考試,加上2019年執業藥師考試進行了改革,對于執業藥師的”成績保留周期“存在疑問。小編在這里為大家解答一下,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就清楚了!
根據《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另外,國家藥監局為保證制度平穩過渡,現做以下通知,請考生知悉:
一、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0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藥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也就是說:
1、2019年起,大專學歷以上,報考執業藥師全科的考生,考試成績有效期為4年。免考人員成績有效期為2年。
2、2019年起,中專學歷,報考執業藥師的全部考生,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免考人員成績有效期為1年。另外,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參加過2018年考試,且有考試科目合格的大專學歷以上考生,合格科目成績有效期順延至2021年(也就是4年有效期)。
4、參加過2018年考試,且有考試科目合格的中專學歷考生,成績有效期仍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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