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來報名!重慶市2020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入口開通啦!
由《關于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得知,重慶市2020年執業藥師資格報名時間:8月7日9:00至8月17日17:00,具體報名詳情如下:
一、重慶市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8月7日9:00至8月17日17:00
二、報名程序及要求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或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gov.cn)點擊主頁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國家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一)注冊信息
1.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詳細閱讀報名服務平臺中的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報名系統將自動對報考人員填寫的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完成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 已注冊的報考人員。請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待核驗完成后進行報名操作。
在線核驗需要一定時間(原則上24小時內),請報考人員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如遇照片上傳或維護、學歷學位信息修改、個人聯系方式修改、報名信息修改等信息填報問題,可按照報名系統中“考生報考指南”進行操作。
(二)核驗狀態
1. 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狀態為“未核驗”的,可在注冊完成或補充學歷學位信息的24小時后,登錄系統查看核驗狀態。
2. 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狀態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影響后續報名操作。
(三)信息填報并簽署承諾
在線核驗結果返回后,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請報考人員準確提供個人信息:聯系電話、工作單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試相關資訊;如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在注冊信息中修改。如信息提供有誤或未及時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關考試資訊影響考試成績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選擇參加考試的級別、專業、科目等報考信息。在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四)報名信息確認
1. 身份、學歷和學位信息通過核驗的報考人員,可在核對報名信息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按鈕完成信息確認。
2. 身份、學歷和學位信息“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核對報名信息無誤后,先點擊“報名信息確認”按鈕,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后點擊“確認符合”,完成報名信息確認。
上傳補充材料說明:
(1)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考生上傳學歷證書或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電子掃描件。
(2)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上傳認證報告電子掃描件(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參照執行)。
(3)取得軍校學歷的,考生上傳電子學歷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電子掃描件。
(4)中專學歷及其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請上傳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掃描件。
在報名系統中報考人員所填報信息的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資格認定,對有效期內全部應試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資格復核在內的任何環節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其他違紀違規情況的,按虛假承諾處理。
(五)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可直接進行繳費,繳費時間為 8月7日9:00─8月19日17:00。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1元。新考生考試成績檔案管理費2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注意:繳費程序按系統中“網上支付說明”提示進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報名系統將對所有報考人員自動收取檔案管理費20元/人。報名結束后系統將會自動甄別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準考證期間,退回老考生“檔案管理費20元/人”至繳費賬號,請相關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20年首次報考的考生(填報信息時,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填報信息時,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考生。
需開具考試報名考務費收據的報考人員,請自行打印《考試報名表》并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于報名結束后90天內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2205室(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2號樓)現場辦理,單位統一辦理的,還須出具介紹信及人員信息花名冊電子表格,逾期不予辦理。
(六)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10月17日至23日登錄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2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信息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試題題型
10月24日
9:00—11:30藥學(中藥學) 專業知識(一)客觀題
14:00—16:30藥學(中藥學) 專業知識(二)客觀題
10月25日
9:00—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客觀題
14:00—16:30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客觀題
(二)考試設置
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 (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考場設置
考試考場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四、報考條件
(一)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各以下條件之一者,均 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年限。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藥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 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試2科(級別為免二科)報考條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考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二科”考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二科”考試條件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20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后,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三)學歷(學位)證書的要求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中專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四)“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等規定,對照學科目錄來界定。
(五)“相關專業”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相關專業”的界定,在《制度規定》《考試辦法》實施過渡期內,參照《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執行。該報考專業參考目錄,包括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和相關專業,其中列入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以外的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詳見《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1)。
(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七)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方式
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八)港澳臺居民報考規定
港澳臺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照 《制度規定》辦理。港澳臺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渡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20〕67號)執行,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欄目內報考條件查看(http://www.cpta.com.cn/n1/2020/0802/c427073-31273508.html)。
五、考試大綱
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20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
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可能會有這些調整! / 點擊查看>>最新版考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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