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廣東考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書
2020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廣東考區全體考生:
為確保2020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廣東考區廣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考試安全平穩有序舉行,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印發的《廣東省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實施細則》,現將我省考生參加考試有關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須提前注冊本人“粵康碼”,“粵康碼”為綠碼(當日更新)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二、考前14天,考生應做好備考期間個人日常防護和健康監測,避免或減少外出、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接觸,確保考試時身體狀況良好。若考生考前14天在粵或已到粵,建議非必要不離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的報告方可參加考試:
(一)曾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
(二)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
(三)考前14天內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進入廣東。
(四)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
(五)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上述(一)至(四)情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一)在處于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二)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且不能提供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三)未能配合屬地完成隔離觀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檢測等防疫措施的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
五、尚在外地的考生應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返回,并按屬地化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根據我省衛生防疫相關規定,對于有國(境)外(不含澳門)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進入廣東,須按要求先隔離14天。
六、考生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每場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核驗;所有考生進入考點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間隔接受體溫測量,體溫<37.3℃、本人“粵康碼”為綠碼、持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經考點工作人員核驗后才可進入考點。
七、請考生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低風險地區的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非低風險地區、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核驗。
八、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一旦出現發熱(體溫≥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難、腹瀉等癥狀,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并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由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進行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試結束后,應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離開考點,并應簽署承諾書,承諾立即到醫院進行核酸檢測,3日內向報考所在地市財政局或市注協提供核酸檢測報告。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按照防疫相關程序處置,考生應立即停止考試,由考點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聯系疫情防控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九、提倡考生自行赴考,所有送考、陪考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指令有序離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確保考試結束后人員不聚集。
十、凡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虛假承諾、隱瞞病史、隱瞞病情、隱瞞行程、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取消考試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我省將及時發布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http://www.gdicpa.org.cn/)和報名所在地的官方網站。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