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第一階段報名時間:自2020年12月7日10:00開始,至12月11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自2020年12月21日10:00開始,至12月25日24:00結束。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5月10日10:00至5月12日24:00;成績公布時間2021年6月15日前。
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上海考區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財政局、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8號)規定,現將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上海考區報名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 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 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習),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近2年內(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5. 已在本市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本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是判斷報考人員工作年限的參考依據。
(五)符合報名條件并在本市合法就業或求學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六)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境外人士參加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試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規〔2019〕40號)的有關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新片區)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上述(五)、(六)人員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具備相應級別報名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報考人員報名時可自愿訂購。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及時長
1. 初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試時間為8:30—12:00。
3.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務日程
1. 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報名時間:自2020年12月7日10:00開始,至12月11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自2020年12月21日10:00開始,至12月25日24:00結束。
考試報名及繳費統一通過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網(http://kzp.mof.gov.cn)進行。考試報名及繳費均在12月25日24時截止。
2. 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1年5月10日10:00至5月12日24:00,登錄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網(http://kzp.mof.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在上述時限內下載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3. 成績公布時間
(1) 2021年6月15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上海市財政局”網站公布初級考試成績。
(2)2021年6月22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上海市財政局”網站公布高級考試成績。
五、報考費用
(一)經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報考初級資格的人員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考務費每科目40元。報名費、考務費均通過“上海市一網通辦公共支付平臺”一次性在線支付。
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繳費期間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系統中開具并下載打印“上海市非稅收入通用票據(電子)”。報名結束后,票據打印功能同時關閉,請及時打印票據。
(二)報考高級資格的人員,免交報名費和考務費。
六、證書領取
(一)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資格審核及領證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七、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本市實行報名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承諾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全國會計考辦和本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于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并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定追加處理。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新片區境外人士,須在2020年12月7日至11日向新片區管委會申請資格審核。經審核通過,方可在12月21日至25日登錄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具體審核要求請咨詢新片區管委會(電話:68289698-8069)
(四)考試期間的新冠疫情防控,執行國家及《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具體事宜可在考前三周關注“上海市財政局”網站或“上海財政”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防疫要求和考試信息。
附件:各級咨詢服務點及電話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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