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現場資格復核的通知
根據《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發通〔2019〕5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的規定和要求,現要求青海省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除報考增報專業考生、老考生)必須進行考后復核,共556人 (詳見附件列表)。根據青海省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了有效避免人員聚集導致的傳染風險,請考生提前出示“信康碼”(綠碼),全程佩戴口罩,如有排隊,人員間距1米以上。另外,去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接觸過病人的重點人員及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來青返青人員要出示2次核酸檢測(檢測陰性者應間隔24小時再次采樣檢測)報告。
名單所列人員在考試報名時均簽署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考試報名條件,承諾所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名單所列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如若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審核的人員,影響后期合格證書的發放,請成績合格人員務必高度重視!本次復核工作不再進行電話通知,所須內容均以公告為準。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時間:2021年3月2日--3月3日
地點: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處(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65號青海建設科技大廈4樓423會議室)
聯系電話:0971-6146535(僅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
二、資格復審對象
青海省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可領取證書人員(除報考增報專業考生、老考生)。
三、審核程序
考生須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審核,且須攜帶與報名時相一致的紙質版材料:
1.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外地戶籍的考生還須攜帶半年以上的社保證明原件;
2.報考免試級別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學位)證書原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證書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職稱證書及聘書。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2月19日
(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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