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1〕30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類型 | |
5月15日 | 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觀題 |
14:00-17:00 |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 (3個專業) | 客觀題 | |
5月16日 | 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 和相關法規 | 客觀題 |
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3個專業) | 主觀題 |
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 〔2020〕3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增報專業”三類。
(一)考全科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免二科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報專業條件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四)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相關規定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考試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精神,符合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1年3月19日9:00-3月26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3月19日9:00-3月29日17:00。
(一)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2.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為防范人員跨地區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考生請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屬于廣州市或廣州市各區單位人員(單位名稱冠“廣州市”或在廣州市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考試機構將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資格開展在線人工核查。
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繳費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按照粵發改規〔2019〕3號和人社廳函〔2015〕278號文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科目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
如需開具紙質票據的考生,可在準考證打印2個工作日后前往在線繳費時所選繳費通道對應的代收銀行網點現場辦理,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工作動態-公示公告欄目下“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公眾非稅在線繳費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
(六)報考信息修改
準考證打印后,要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本人信息不一致,須在2021年5月14日17:00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在線申辦更正。已報名人員網上提交更正證明材料及事實依據后,需經上級考試機構審核同意方可修改。請需修改的報考人員預留充足時間。考試結束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考試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七)報考注意事項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和《考生報考承諾書》要求,需接受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的在線人工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考試大綱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20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 (http://www.cweun.org/)免費下載。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成績查詢及管理
(一)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1年7月底前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二)成績管理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符合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對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類合格人員進行補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七、監督監管
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業務專題)欄目(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對全科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年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隱藏部分號碼)。
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10號)精神,對我省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不含增報專業)制作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電子證書
合格人員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系統”(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證書上線狀態,并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也可在“粵省事”平臺的“我的證照”欄目添加、出示本人的電子證書。社會機構或個人等第三方可登錄該系統驗證電子證書真偽。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電子再轉換版本,不具備同等效力。可通過在線查詢的考試證書不再開具紙質鑒定證明。
(二)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的“資格證書”欄目查詢發放進度和查詢驗證證書信息。
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考生,考試合格并通過核驗的人員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業務專題)欄目(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發布領證通知后,可注冊登錄廣州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管理平臺,網上申請郵寄領取證書(郵費到付),紙質證書將按照網上登記先后順序分批寄出。
九、注意事項
(一)所有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防疫相關要求(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工作動態欄目)參加考試。
(二)報考期間,用戶名密碼查詢等業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82.92.48.72:82/)在線申辦。
(三)違紀違規處理
1.雷同答卷處理。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凡甄別為雷同試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考試違紀處理。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3.虛假承諾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聯合懲戒。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十、咨詢服務
相關信息敬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業務專題)欄目(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考生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有任何疑問,可以致電020-12345咨詢,或發送電子郵件到咨詢郵箱:gzexam@163.com。如因工作調整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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