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關于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得知,湖北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6日-4月8日,具體詳情如下:
提示:湖北省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截止日期到4月8日,人工核查時間截止到4月9日,繳費截止時間到4月10日(點擊查看詳情)
【點擊進入:湖北·孝感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入口(已開通)】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更新環評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中新舊專業對應表的函》,《通知》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附件2)已更新,請各地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予以參照執行。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資格審核。
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2021年環評師考試報名3月23日起,報名的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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