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廣州地區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廣州地區廣東省2021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進行,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適用范圍:本防控須知適用于廣州地區廣東省2021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考生參加考試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粵康碼”或“穗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
(二)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
三、具有以下情況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一)“粵康碼”或“穗康碼”為黃碼考生;
(二)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考生;
(三)考前21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考生;
(四)考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域旅居史或封閉、封控管理區的考生;
(五)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區域旅居史,且未持當地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四、具有以下情況的考生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
(一)核酸檢測結果陽性(含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核酸初篩陽性)出院后,且完成規定時間隔離醫學觀察的考生(詳見粵衛疾控函〔2021〕143號文件),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二)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且持當地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三)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后7天內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四)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癥狀,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發生本地疫情時,防控區域內除不能參加考試5種情形外的考生,持有一次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六)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五、考生考前準備事項
(一)通過“粵康碼”或“穗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在考前14天起須注冊“粵康碼”或“穗康碼”,要從考前14天起加強健康監測,早晚測量體溫,自我觀察有無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的,須及時在“粵康碼”或“穗康碼”進行申報更新。及時就診,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二)考生需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
2.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3.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4.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明,并出示“粵康碼”或“穗康碼”備查。
六、考生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規范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后在規定區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就診”等相關處置。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體溫≥37.3℃)等異常癥狀的,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衛生專業人員會同考點研判認為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
七、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本防控須知和《廣東省2021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廣州地區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
考生打印準考證即視為認同并簽署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其他事項
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我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及時發布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業務專題(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
附件:廣東省2021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廣州地區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附件
廣東省2021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廣州地區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廣東省2021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廣州地區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