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22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試點舉行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及有關規定是:
一、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相應級別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報名人員,可申請免試1個相應考試科目。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房地產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原《<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2001〕128號)要求,通過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科目,只參加《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1個科目的考試;
3.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房地產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證書的人員;或者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高級經濟師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1個科目,只參加《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和《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3個科目的考試。
二、其他有關規定
同時滿足上述多個免試條件的,最多只能選擇申請免試1個考試科目。
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人員在報名時,應當上傳相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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