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就《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了《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和過程是什么?
答:2019年,為加大對艱苦邊遠地區的政策傾斜力度,我部開展單獨劃定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試點工作,對部分職業資格考試,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6個省(自治區)的有關地區試點單獨劃定合格標準。試點工作已于2021年底結束,取得積極成效。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我部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認真總結、深入研究,制定了單獨劃線政策的升級版,經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于近期印發,將于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問:2019年以來的單獨劃線試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三年來,“單獨劃線”工作充分調動了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人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留住用好本土人才提供了有力抓手,得到了當地專業技術人才的廣泛支持。
一是有效增加人才供給,解決“缺”的問題。三年來,單獨劃線地區共有3.2萬人通過單獨劃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比單獨劃線前增加164%,有效緩解基層尤其是艱苦邊遠地區專業技術人才需求,提高了艱苦邊遠地區醫療衛生水平、社會服務保障能力,為基層培養了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二是拓展基層人才發展空間,解決“堵”的問題。結合單獨劃線地區實際,單獨確定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同時加強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放寬分數但不降低質量,打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上升通道,讓他們既有“干勁”,也有“奔頭”。
三是穩定基層人才隊伍,解決“留”的問題。將通過單獨劃線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限定在當地有效,讓專業技術人才更好扎根基層,服務當地發展,有力促進了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穩定。
問:與試點政策相比,《通知》主要做了哪些調整?
答:《通知》包括單獨劃線的職業資格考試項目及實施范圍、證書申領及發放、證書效力、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等內容。與試點政策相比,主要有三個方面調整。
一是進一步擴大單獨劃線區域。在覆蓋試點地區基礎上,將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四省涉藏州縣納入單獨劃線范圍。調整后的單獨劃線范圍包括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西藏自治區、四省涉藏州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疆四地州、甘肅臨夏州、四川涼山州、樂山市峨邊縣、馬邊縣及金口河區。
二是進一步增加單獨劃線考試項目。將單獨劃線的考試項目由原來的7項考試調整為執業藥師、通信(初、中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初、中、高級)、社會工作者(初、中、高級)、經濟(初、中、高級)、衛生(初、中級)、審計(初、中、高級)、統計(初、中、高級)、銀行業專業人員(初、中級)、翻譯專業資格(二級、三級)等10項考試。
三是優化單獨劃線合格標準確定方式。為進一步提高單獨劃線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解決試點過程中單獨劃線流程復雜,周期較長等問題,新的單獨劃線政策將依托考務系統升級、考試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由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試數據分析后直接確定單獨劃線的合格標準,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縮短單獨劃線周期。
問:2022年的單獨劃線工作如何執行?
答:為確保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單獨劃線政策調整平穩順利,做好銜接過渡,2022年的單獨劃線工作參照2019年的試點政策執行,依據試點政策取得的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在原有范圍內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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