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為9月1日9:00—9月8日17:00;網上在線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時間為9月2日—9月9日 工作日上班時間9:00-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報名確認通過后至9月10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8日—11月6日。
關于做好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黨群工作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江西考區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和部分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為減輕應試人員跨區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原則上請應試人員選擇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參加考試。請各地按照《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全省共設7個考區,即省直考區、南昌考區、贛州考區、景德鎮考區、萍鄉考區、九江考區和上饒考區,其中,報名表核查點在南昌、撫州、吉安和宜春的應試人員統一在省直考區或南昌考區參加考試,報名表核查點在景德鎮和鷹潭的應試人員統一在景德鎮考區參加考試,報名表核查點在萍鄉和新余的應試人員統一在萍鄉考區參加考試,其它設區市報考人員在報考考區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渡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執行(附件2)。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各地要按照上述內容做好政策宣傳和報考條件核查,確保政策落地落實。
三、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 (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法定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進入考場。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埞嚾藛T使用,考后收回。
四、報名辦法
報考分網上注冊登記及告知承諾、網上在線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注冊登記及告知承諾
應試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本考試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應試人員應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應試人員填報(預留)的聯系手機號碼能接受本次考試的相關信息,且能正常顯示短信、彩信內容;同意填報(預留)的聯系手機號碼接受本次考試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試違紀違規處理的告知和處理決定等信息)。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應試人員應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應試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應試人員撤回承諾后,應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應試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核查貫穿始終(考前、考中、考后),應試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應試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本次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或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人員名單將于成績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進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會監督、舉報,應試人員應持續關注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應試人員報名時必須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應試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網上在線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
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按單位屬地原則選擇核查點。
1.網上在線核查:
應試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應試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應試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繼續報名。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比對可直接進行繳費的應試人員在報名期間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2.現場人工核查:
下列應試人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4)撤回承諾申請的;
(5)免試部分科目應試人員;
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按屬地管理(含省直、中央駐贛單位)辦法,由所在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一報送(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設立的聯合核查點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并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單位參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辦人員承諾書;
(2)已蓋單位公章的參審人員匯總表1份(含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科目等);
(3)應試人員報名表2份;
(4)應試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5)免試部分科目應試人員須提供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有關證件、及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相關內容(按隸屬關系加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特別要注意提供“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的相關材料。
(6)應試人員符合自身報考條件的相對應材料。
(三)網上繳費。
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詳細頁面查看核查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應試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已繳費的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按規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大綱
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2)》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142&page=1)。
六、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3。
七、有關事項
(一)為加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作,打擊高科技有組織作弊行為,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
(二)考試收費。按照《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江西省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贛人社字〔2021〕123號)的規定即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1元執行。
(三)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四)由于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五)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結合各設區市實際情況,采取有效預防和安全防護措施,保障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荚図樌M行。
附件:1.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3.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2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9月1日9:00— 9月8日17:00 | 網上注冊登記及告知承諾 | |
9月2日—9月9日 工作日上班時間9:00-17:00 | 網上在線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 | |
報名確認通過后至 9月10日17:00 | 網上繳費 | |
10月28日—11月6日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時 間 | 11月5日 |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11月6日 |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
2023年1月中旬 | 發布考試成績 |
附件2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藥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
根據《考試辦法》第四條,符合《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原34號文規定執行,其合格科目考試成績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滾動至2019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后,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專欄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欄目: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85.html。
附件3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26.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 02.免二科 | 01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04.考全科 | 01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2.藥學專業知識(一) | |||
3.藥學專業知識(二) |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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