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2016年中考報名工作規則
為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和高中階段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滿足初中學生多樣化升學需求,根據《貴陽市2016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規則。
一、報名組織
(一)全市中考報名工作在市招委會、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市招考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二)各區(市、縣)招辦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初中學校及零星考生的中考報名工作。
原小河轄區的初中學校及零星考生報名工作由花溪區招生辦負責,原學校代碼不變。花溪區招生辦要嚴格把好學籍及戶籍審核關。
(三)報名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市招考中心另行規定。
二、報名條件
(一)全市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含文化學科考試和體育學科考試,下同)。有意愿報考貴陽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專科學校的貴陽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
(二)全市所有初中應屆畢業生和要求升學報考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和五年制專科學校的往屆初中畢業生都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升學)考試報名。
(三)報考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學生須初中畢業或具有初中畢業同等學歷、能適應高中階段學習、身體健康。
(四)具有貴陽市正式學籍但無貴陽市正式戶籍的初中畢業應屆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考升學。對在貴陽市連續就讀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且初中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就讀三年,并有該校三年正式學籍的考生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階段就讀的,可在現就讀初中學校參加中考報名,享受學校轄區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以下簡稱:同城待遇)。該類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小學學籍材料、小學義務教育證、初中學籍材料和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學校就讀證明材料等。
(五)具有貴陽市正式戶籍跨區(市、縣)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若在現就讀校有三年正式學籍,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在有三年正式學籍的就讀初中學校參加中考報名,享受就讀學校轄區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也可憑本人戶口冊和就讀學校及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局學籍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區(市、縣)招辦單獨報名。在就讀學校學籍不滿三年的應回戶籍所在地報名。
(六)特殊情況不能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有貴陽市正式學籍、有意愿在貴陽升學的,但不具備同城待遇資格的考生,可參加中考報名考試,錄取時可填報國際學校和中外合作項目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專科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民辦高中。(以下簡稱:非同城待遇)。各區(市、縣)招辦及各初中學校有責任和義務提醒這類考生及其家長,該類考生高中畢業高考報名時須按省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請各報名學校務必加強對此類考生和家長的宣傳和解釋工作)。非同城待遇考生的中考報名由其就讀的初中學校統一到當地招辦經批準辦理“非同城待遇”就地報考升學手續(沒有初中就讀學校學籍的不能申請辦理報考升學手續)后方可報名。
(七)各高中學校招收的特長生必須按規定參加中考報名考試,并按規定參加報考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
(八)初一、初二在校生和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能參加中考報名;在貴陽市初中學校就讀的無貴陽市正式學籍的初中應屆生不能參加中考報名;無貴陽市戶籍的初中往屆生不能參加中考報名。
三、報名時間
參加貴陽市2016年中考報名的所有學生(含應、往屆生及外地回戶籍所在地報名的學生)報名時間均為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8日(共10天)。
四、報名辦法
(一)參加中考報名的考生原則上在本人戶籍所在區(市、縣)招辦報名。
(二)具有南明區、云巖區、觀山湖區及原小河區(以下簡稱“三區一地”)正式戶籍并在上述轄區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就讀學校集體到學校所在轄區招辦報名,不再返回戶籍所在轄區報名。
(三)具有貴陽市正式戶籍在貴陽市以外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憑本人戶口冊和就讀學校及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局學籍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招辦單獨報名。
(四)具有貴陽市“三區一地”外的其他區(市、縣)正式戶籍并在該區(市、縣)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就讀學校集體到當地招辦報名。
(五)零星往屆生憑本人戶口冊和初中畢業證書到戶籍所在地招辦單獨報名。社會力量舉辦的補習班不能作為報名單位組織學生集體報名。
五、集體報名
(一)各校必須按所在轄區招辦規定時間到當地招辦統一辦理報名手續,詳見各區(市、縣)招辦規定的報名時間安排表。
(二)各校報名前要將考生有關證件按報名號順序整理、排列好,報名時各區(市、縣)招辦要按規定逐人查驗。
(三)各校報名時,各區(市、縣)招辦審核全部考生材料無誤后,現場打印出考生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由招辦經辦人和學校報名經辦人當場核對無誤后簽字,招辦及報名學校各存1份備查。
(四)中考招生中民族的類別只分漢族和少數民族兩類,以報名時審核的戶口為準,報名后不得更改。其它有關政策照顧項類之后再行填寫。
(五)學業考試前,各初中學校按當地招辦通知統一領取《中考考生須知》手冊及其他有關表冊。
六、收費標準
按照黔價費〔2008〕63號規定,參加中考報名的考生須繳納85元/人的報名考試費。對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低收入家庭考生的減免政策按《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完善和規范招生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規定執行。
七、報名準備
(一)各區(市、縣)招辦在報名工作實施前須做好準備工作。負責匯總各學校負責中考報名的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基本信息(姓名、聯系電話、QQ號碼、電子郵箱號碼)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督促各學校負責中考報名的計算機操作人員及時加入貴陽市中考報名業務QQ群,QQ名稱一律采用“xx學校+真實姓名”的格式。要對加入工作QQ群的人員提出紀律要求,嚴禁在QQ群里發布與中考工作不相關的信息和言論。對違反國家互聯網信息發布有關規定發布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報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學校和個人的責任。
(二)各報名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中考報名工作。辦理報名工作的人員須認真學習掌握《貴陽市2016年中考報名工作規則》及相關政策規定,熟悉中考報名程序、流程和條件。各學校要做好報名前的宣傳培訓、組織保障及有關表冊的領、填、核、收等工作。
(三)各校報名前須備有考生戶口冊、經學籍管理部門審核的學籍名冊及少數民族考生的戶口原件及復印件、非同城待遇考生的準考手續、同城待遇考生審核手續。
(四)各校要指定專人按《貴陽市中考報名程序》項目要求準確錄入本校考生的相關報名信息、采集考生相片、完成體育考試分組。對采集考生信息和相片有困難的學校,各區(市、縣)招辦要幫助其完成此項工作。按市教育局部署,2016年,體育中考目標效果測試項目分組按照每10人一組進行編組。
(五)體育考試免試生必須在報名前填好《免試登記表》(殘疾免試生須出示殘疾證,傷、病學生由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學校報名時一并辦理免試手續。
(六)辦理同城待遇的考生報名前要填寫《同城待遇審核表》。
(七)辦理非同城待遇的考生報名時,學校在報名前要填好《非同城待遇考生統計表》。
(八)參加中考報名的往屆生須提交初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
八、報名程序
(一)統一使用中考報名程序。各校中考報名時統一使用《貴陽市中考報名程序》(以下簡稱“報名程序”)輸入考生基本信息,各學校報名前在指定網址下載或到學校所在轄區招辦復制報名程序。
(二)考生基本信息
報名程序中的考生基本信息為:1.報名號;2.姓名;3.出生年月;4.性別; 5.班級;6.考生類別(分應屆生和往屆生); 7.報考類別(升學考試);8.民族(只分漢族和少數民族兩類);9.戶籍(分11個區(市、縣)和省內、省外); 10.是否系非同城待遇考生; 11.體育過程管理評價成績; 12.體育考試選項(共兩項);13.聯系地址;14.聯系電話(手機、座機);15.身份證號;16.是否在本校連續就讀初二、初三;17. 是否體育免試;18.學籍號。
(三)各校如實將考生相關信息通過《中考報名程序》準確錄入,校核無誤后將考生報名信息以電子文檔提交各區(市、縣)招辦,各區(市、縣)招辦匯總審核無誤后提交市招考中心。報名數據一經上報,不再更改。
(四)中考報名補充程序的使用
1.中考前,各校應完成考生的畢業考評結果等成績的輸機工作。各校于5月初在指定網址下載或到學校所在轄區招辦復制《貴陽市中考報名補充程序》。5月20日前,各學校要將考生畢業考評結果、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升學體育成績、生物、地理學業成績(等級)、照顧加分項目等相關信息逐人核對無誤后用《補充程序》準確輸入并按規定時間報送當地招辦。
2、各區(市、縣)招辦要組織專人對各校上報材料匯總審核,并于5月27日前報送市招考中心。
九、有關工作
(一)3月上旬,部署全市中考報名工作。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及區(市、縣)招辦分別召開中考報名工作會。市招考中心統一制發《同城待遇審核表》《非同城待遇考生統計表》、《體考免試申請表》等表冊,各區(市、縣)招辦派員統一領取。各區(市、縣)招辦、各學校要做好政策傳達和宣傳工作,通過有效方式、有效形式讓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及其家長知曉中考報名有關信息。
(二)3月中旬,審核匯總全市報名表冊。各區(市、縣)招辦在報名結束后,按要求上交本區(市、縣)的《考生統計表》、《同城待遇審核表》、《非同城待遇考生統計表》、《體考免試申請表》、《未連續就讀初二、初三學生統計表》等。
(三)3月下旬,市招考中心統一打印考生《體育考試準考證》、《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各校按要求的時間到當地招辦領取本校學生的《體育考試準考證》和《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
(四)3月下旬,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區(市、縣)根據貴陽市教育局印發的《2016年貴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制定本區(市、縣)體育考試方案和安全預案報備后組織實施。“三區一地”以外的其他區(市、縣)招辦負責編排本轄區內各校體育考試考點和考試日程安排,并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體育考試。
(五)5月10日前,“三區一地”外的其他區(市、縣)招辦將體育考試成績及工作總結(配光盤,一式兩份)分別報送市教育局和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六)考生憑《體育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育考試。
(七)本規則未盡事宜另行通知。各區(市、縣)招辦、各學校可在貴陽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網站下載本規則及有關通知。
市招考中心網址:WWW.GYZKZX.COM
聯系電話:85519677、8550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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