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4月8日召開的2016年蘭州市初高中招生工作會上獲悉,2016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繼續實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今年蘭州市中考仍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4月25日—27日,蘭州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可自行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報名,網報結束后還須在4月25日—28日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愿學校確認報名資格,領取準考證時間為5月9日—10日。外地回蘭考生和同等學歷社會考生直接到所選的第一個志愿學校報名。2017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參加的生物、地理兩科合卷考試不需填報志愿,具體考試地點由蘭州市教育局統一安排,考試結果作為學生2017年高中招生錄取時的必備條件之一。
蘭州市教育局要求,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權,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報考自由。考生應詳細了解志愿填報的程序和方法,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填報志愿,并對所報志愿負責,志愿在網上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
2016年蘭州市中考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9日,中考成績將于7月4日公布,錄取工作將于7月11日開始,預計7月20日結束。
報名條件
2016屆初中畢業生:(1)具有蘭州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歷社會青年,可以報考城市四區的普通高中學校。
(2)具有蘭州市連續兩年初中學籍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有蘭州市居住證,可以報考城市四區的普通高中學校。學籍不滿連續兩年的,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對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試結束后憑成績單或相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聯系就學。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學生和戶籍學籍均不在蘭州市的初中畢業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4)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復轉軍人,外來務工人員和在崗、轉崗、再就業職工及其他社會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不受年齡和戶籍限制。
2017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試。
考試安排
考試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試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Ⅱ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科目Ⅰ:語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物理、化學、體育6科,總分720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中,體育滿分50分。
科目Ⅱ: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為D等。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2016屆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
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生物、地理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
志愿填報
普通高中:共設四個批次10個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的特色班招生。設1個志愿。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一個特色班志愿。天津南開中學在本批次提前單獨招生。考生可在填報蘭州市學校志愿的同時,填報南開中學提前單獨招生志愿。
②第一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的普通班。設4個志愿:統招第一志愿、統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也可以不填報本批次全部志愿。統招第一志愿、統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須為同一所學校;符合對口分配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統配志愿;通過學校自主招生測試的考生可以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和統招第一志愿必須為不同學校。
③第二批次:市級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設4個志愿:特色班志愿、統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須為同一所學校;通過學校自主招生測試的考生可以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一志愿和統招第二志愿必須為不同學校。
④第三批次:網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個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參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征集。
中等職業學校:設2個志愿。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可直接填報職業學校志愿,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兩所職業學校志愿。未填報職業學校志愿、中考成績公布后有意接受職業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績單直接到各職業學校報名錄取,報考普通中專的考生可到戶口所在縣區招辦報名。
成績公布
今年中考成績將于7月4日公布,各招生學校領取中考成績單和成績冊,畢業學校領取畢業生成績冊。考生可在成績公布當日憑準考證到報考學校領取中考成績單,各招生學校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成績單的發放。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7月4日—5日向畢業學校提出書面查分申請,由學校任課教師和教務處簽注意見并蓋章后,統一分科造冊,報蘭州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一處核查,逾期不再查詢。
招生錄取
1、錄取標準:蘭州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兩條最低控制線: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和城市四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最低控制線。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將科目Ⅱ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A2C(含)以上;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
報考市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報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2、錄取程序和辦法:普通高中錄取時從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順序依次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志愿學校的錄取;同一批次內按志愿順序錄取,已被前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愿學校的錄取。
雙優班錄取不考慮加分照顧因素。國際班錄取,科目Ⅰ分數線控制在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的最低控制線以內,科目Ⅱ等級與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的自主招生的錄取標準一致。
提前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一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統招第一志愿30%;②統配志愿6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統招第二志愿。其中,蘭州二十七中:①統招第一志愿40%;②統配志愿5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統招第二志愿。蘭州四中:①統招第一志愿50%;②統配志愿4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若統配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第二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統招第一志愿95%;③自主招生志愿5%;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本批次各類特色班的錄取。然后進行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錄取;若未完成招生計劃,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網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達到規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嚴禁學校在計劃外以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
另外,2016年,蘭州二中、蘭州五十八中、蘭州五十九中、蘭州外國語高級中學繼續面向臨夏,蘭大附中、蘭州六十一中、蘭州西北中學、蘭州新區舟曲中學繼續面向甘南,每年對口招收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學生。考生必須參加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報名和考試,一校一線,單獨錄取。
錄取查詢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將于7月11日開始,預計7月20日結束,考生可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錄取時間:7月11日—13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3日22:00。第二批次錄取時間:7月14日—18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8日22:00。
征集志愿填報時間:7月18日22:00—7月19日10:00;結果查詢時間:7月20日22:00。
(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