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春季:第一次:3月21日—27日、第二次:6月19日—25日、秋季:9月11日—17日;現場受理時間:春季:第一次:3月28日—31日、第二次:6月27日—30日、秋季:9月19日—20日。
北京市2018年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統一部署和有關要求,北京市2018年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2018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采取申請人網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現場提交受理材料的方式進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采取申請人網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上預約受理、現場提交受理材料的方式進行。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報時間
(一)春季
1.第一次:3月21日—27日(周三至周二),每天7:00—24:00;
2.第二次:6月19日—25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二)秋季
9月11日—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網上填報信息請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
二、現場受理時間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時間:
(一)春季
1.第一次:3月28日—31日(周三至周六);
2.第二次:6月27日—30日(周三至周六);
(二)秋季
9月19日—20日(周三至周四)。
三、受理地點
1.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在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
2.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區級認定機構指定受理地點。(各區認定機構請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查看)
四、現場受理所需提交材料及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請查看“北京市教師資格網”相關通知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本市的,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的區級認定機構現場受理,提交材料;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到居住證頒發機構所在地的區級認定機構現場受理,提交材料。
2.網上填報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用A3或A4紙自行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同時下載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需填寫完整加蓋公章。
3.網上填報的信息要準確真實,如與現場確認提交材料不符將不能受理。認定機構受理后申請人將不能修改個人信息。
4.網上填報信息和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屆時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網”。
5.其它說明:受理補辦、換發、重發教師資格證書及開具相關證明時間與現場受理確認材料時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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