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中招網發布的《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獲悉,2016年海南中考時間安排如下:
學業水平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既是檢測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衡量學生學業水平的主要依據,又是高中階段學校選拔招錄新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一)考試考查科目及成績呈現方式
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全省統一考試科目和市縣(單位)組織考查科目。
1.全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和體育8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7科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體育科由省統一制定考試方案,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試。市縣(單位)組織考查科目為生物、地理、物理實驗操作技能、化學實驗操作技能,均由省統一命題,市縣(單位)組織考試、評卷。
2.考試科目成績以學科等級和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并公布,不公布單科原始分。考生缺考科目成績以“缺考”記錄。
3.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科目均采取實分制評卷,體育學科采取實分制換算,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級呈現成績。
語文、數學、英語每科卷面滿分120分;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每科卷面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50分。考試科目8科滿分共計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績每科滿分為100分。
4.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體育、生物、地理的考試、考查成績均以A、B、C、D、E、F六個等級劃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按A等級10%、B等級2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15%、F等級5%依次確定;生物、地理各學科成績等級根據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縣(單位)當年考生人數按比例依次確定,各等級人數占本市縣(單位)考生總人數的比例與上述比例相同;體育考試成績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成績按A、B、C、D四個等級劃分,各等級人數比例不限。
應屆初中畢業生因故沒有參加2015年生物、地理考查的,可以參加2016年八年級的生物、地理考查。
已經參加2014年的生物、地理考查,但由于中途休學等原因,到今年才應屆畢業的考生,其生物、地理考查成績可以在2016年使用,無須進行補考。此類考生所在市縣中招辦、學校要及時向省中招辦上報其具體情況及原因。
5.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按《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實施方案》(瓊教中招〔2016〕6號)實行。缺考者以D等記該科目等級。物理、化學實驗操作技能考查在4月18日—5月5日期間完成。
6.體育考試由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按照《2016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瓊教中招〔2016〕1號)組織實施,于3月15日—4月20日進行。
(二)命題、審題
學業水平考試(或考查)實行全省統一命題(體育科除外)。命題原則:導向正確,重視基礎,強調能力,科學規范。命題范圍和要求:以教育部頒布的各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必學內容和要求為依據。試題堅持以學生為本的價值取向,在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同時,以能力測試為主導,注重體現科學態度與人文精神,注重對學生思維方式、科學素養的考查,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科學發展與學生生活的聯系,增強試題的實踐性、開放性和綜合性。重視試題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在穩定整卷難度的前提下,控制試卷長度,保持適當題量,保持合理的區分度,保證學生有充分的思考時間。建立規范的命題、審題制度。命題、審題人員從人才庫中嚴格篩選。命題、審題過程實行嚴格管理,以保證試題質量和防止試題泄密事故發生。
(三)考試
1.全省統一考試時間:6月25日-27日。
2.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生物與地理為合場分卷考試,其中:思想品德與歷史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先發物理或思想品德的試卷、答題卡或生物試卷,后發化學或歷史的試卷、答題卡或地理試卷。合場分卷考試兩科中間間隔15分鐘,考生不離場,前5分鐘用于回收物理或思想品德的試卷、答題卡或生物試卷,后10分鐘用于發放化學或歷史的試卷、答題卡或地理試卷。
3.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歷史、物理、化學七科的試題和答題卡分開。答題前,考生務必用黑色墨水筆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填寫清楚,貼好考生條形碼,并認真核對條形碼上的準考證號、姓名和科目。答題時,考生用2B鉛筆填涂選擇題答案和作圖(作圖時須再用黑色墨水筆描黑),用黑色墨水筆答主觀題。主觀題答案要準確寫在規定區域內,不要超過大黑框,否則無效。修改時用塑料橡皮擦干凈。生物和地理兩科考試答題時,考生用黑色墨水筆將答案直接寫在試卷上。所有科目的考試都不允許攜帶計算器。
2016年海南省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號 | 日 期 | 工 作 任務 和 要 求 | 負責部門 | |
1 | 3月1日前 | 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全省初三年級學生信息統一導入省中招系統,并自動生成考生準考證號 | 省中招辦 | |
2 | 3月9日-5月8日 | 核查考生報名信息,錄入考生應往屆、少數民族審核結論等身份情況及優惠政策條件等特征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3 | 3月14日 | 召開2016年度全省中招工作會議 | 省中招辦 | |
4 | 3月15日-4月20日 | 組織體育考試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5 | 4月11日-15日 | 具有本省常住戶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報名、在網上錄入報名信息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6 | 4月20日-5月5日 | 完成理化實驗操作考查測試,并公布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7 | 4月25日前 | 省屬高中、市縣重點高中學校和有關高校將文體特長生專業測試方案和音樂、美術、體育術科考試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藝術類中職學校將招生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 | 各有關學校 | |
8 | 5月1-10日 | 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專業面試網上報名 | 瓊臺師專 | |
9 | 5月4日-10日 | 報考省、市縣重點中學文體特長生的考生到報考學校參加測試和面試, 學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單、成績 | 有關中學 | |
10 | 5月8日前 | 完成少數民族生、享受優惠政策生等材料的審查 | 市縣民宗、教育、計生部門、有關學校 | |
11 | 5月8日前 | 向省中招辦報送經審查的享受優惠政策考生材料;向省民宗委報送經審查確認的少數民族生和享受少數民族生待遇的漢族考生名冊;向省衛計委報送經審查確認的農村獨生子女、純二女結扎戶子女考生名冊 | 市縣(單位)中招辦、民宗部門、計生部門 | |
12 | 5月10日前 | 完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公布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13 | 5月13日前 | 向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報送文體特長生測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中學 | |
14 | 5月15日前 | 發放《中招指南》 | 省中招辦、省教印廠 | |
15 | 5月15日前 | 向省中招辦上報考生考場編排方案、體育成績、生地成績、理化實驗操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16 | 5月16日—20日 | 省中招辦編排并發布考場信息、導入考生體育成績、生地成績、理化實驗操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 省中招辦 | |
17 | 5月20日前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向省中招辦報送指標到校生計劃分配方案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18 | 5月21—22日 | 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專業面試 | 瓊臺師專 | |
19 | 6月5日前 | 上報考生數、考點、試卷數,預訂中招試卷數;上報評卷教師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20 | 6月10日前 | 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向省中招辦報送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錄取方案 | 瓊臺師專 | |
21 | 6月11日 | 召開全省中招考務、保密工作會議 | ||
22 | 6月12日—15日 | 市縣自查、完善中招保密室建設 | 市縣(單位)中招辦、保密局、有關學校 | |
23 | 6月13日—20日 | 組織監考員、考務人員進行初次培訓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24 | 6月16日—18日 | 市縣自查、完善中招考場設備設施建設(含英語聽力播音系統)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25 | 6月16日—22日 | 全省檢查中招保密室建設 | 省中招辦 | |
26 | 6月20日前 | 各重點高中學校制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辦法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中招辦審批后對外公布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中學 | |
27 | 6月22日—24日 | 布置考點、考場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28 | 6月23日 | 發放、領取試卷、答題卡、英語聽力測試光盤和評卷教師聘書等 | 省中招辦、市縣(單位)中招辦 | |
29 | 6月25日—27日 | 全省統一考試 | 省中招辦、市縣(單位)中招辦 | |
30 | 6月27日—7月6日 中午12:00止 | 組織和指導考生填報中招志愿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31 | 6月28日 | 運送考生答題卡到省中招評卷場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32 | 6月30日 | 開始掃描答題卡 | 省中招辦 | |
33 | 7月4日前 | 召開全省中考評卷大會、開始評卷 | 省中招辦 | |
34 | 7月7日—10日 中午12:00止 | 各中學和市縣(單位)中招辦核對考生志愿信息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35 | 7月13日前 | 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藝術類中職學校,向省中招辦報送面試或專業考試成績和經主管部門審批后的招生方案 | 各有關中職學校 | |
36 | 7月18日 中午12:00前 | 市縣(單位)中招辦報送屬地民辦高中協議錄取新生名單(第一次) | 市縣(單位)中招辦、民辦高中學校 | |
37 | 7月19日 | 公布考生成績 | 省中招辦 | |
38 | 7月19日—20日 | 考生咨詢考試成績。各市縣(單位)報送海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中央民大附中初步入圍生《民族成份審核表》,瓊臺師專報送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錄取方案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瓊臺師專 | |
39 | 7月20日 | 海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和中央民大附中初步入圍生資格復審 | 省民宗委 | |
40 | 7月21日—24日 | 公布提前批學校入圍分數線、提前批學校錄取 | 省中招辦 | |
41 | 7月25日上午 | 第一批錄取工作會議、第一批錄取學校工作人員培訓。 | 省中招辦 | |
42 | 7月25日—27日 | 公布第一批學校第一段入圍分數線、第一批學校第一段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
43 | 7月28日 | 對第一批第一段錄取數據進行整理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
44 | 7月29日—30日 中午12:00止 | 考生修改第一批次志愿 | 市縣(單位)中招辦、中學及考生 | |
45 | 7月31日—8月1日 | 公布第一批學校第二段入圍分數線、第一批學校第二段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
46 | 8月2日中午12:00前 | 市縣中招辦報送屬地民辦高中協議錄取新生名單(第二次) | 市縣中招辦、民辦高中學校 | |
47 | 8月3日-7日 | 公布第二批學校入圍分數線、第二批學校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48 | 8月8日-11日 | 公布第三批學校入圍分數線、第三批學校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49 | 8月12日—15日 | 整理數據信息,為下一步補錄工作做準備 | 啟明公司 | |
50 | 8月16日起 | 民辦普通高中錄取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學校 | |
51 | 8月20日—9月1日 |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補錄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學校 | |
52 | 9月2日 | 省中招系統關閉普通高中學校補錄功能,結束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工作 | 省中招辦 | |
53 | 10月8日前 | 各市縣(單位)整理上報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名冊、確認高中新生學籍 | 各市縣(單位)中招辦、廳直屬中學 |
序號 | 日 期 | 工 作 任務 和 要 求 | 負責部門 | |
1 | 3月1日前 | 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將全省初三年級學生信息統一導入省中招系統,并自動生成考生準考證號 | 省中招辦 | |
2 | 3月9日-5月8日 | 核查考生報名信息,錄入考生應往屆、少數民族審核結論等身份情況及優惠政策條件等特征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3 | 3月14日 | 召開2016年度全省中招工作會議 | 省中招辦 | |
4 | 3月15日-4月20日 | 組織體育考試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5 | 4月11日-15日 | 具有本省常住戶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報名、在網上錄入報名信息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6 | 4月20日-5月5日 | 完成理化實驗操作考查測試,并公布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7 | 4月25日前 | 省屬高中、市縣重點高中學校和有關高校將文體特長生專業測試方案和音樂、美術、體育術科考試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藝術類中職學校將招生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 | 各有關學校 | |
8 | 5月1-10日 | 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專業面試網上報名 | 瓊臺師專 | |
9 | 5月4日-10日 | 報考省、市縣重點中學文體特長生的考生到報考學校參加測試和面試, 學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單、成績 | 有關中學 | |
10 | 5月8日前 | 完成少數民族生、享受優惠政策生等材料的審查 | 市縣民宗、教育、計生部門、有關學校 | |
11 | 5月8日前 | 向省中招辦報送經審查的享受優惠政策考生材料;向省民宗委報送經審查確認的少數民族生和享受少數民族生待遇的漢族考生名冊;向省衛計委報送經審查確認的農村獨生子女、純二女結扎戶子女考生名冊 | 市縣(單位)中招辦、民宗部門、計生部門 | |
12 | 5月10日前 | 完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公布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13 | 5月13日前 | 向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報送文體特長生測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中學 | |
14 | 5月15日前 | 發放《中招指南》 | 省中招辦、省教印廠 | |
15 | 5月15日前 | 向省中招辦上報考生考場編排方案、體育成績、生地成績、理化實驗操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16 | 5月16日—20日 | 省中招辦編排并發布考場信息、導入考生體育成績、生地成績、理化實驗操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 省中招辦 | |
17 | 5月20日前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向省中招辦報送指標到校生計劃分配方案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18 | 5月21—22日 | 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專業面試 | 瓊臺師專 | |
19 | 6月5日前 | 上報考生數、考點、試卷數,預訂中招試卷數;上報評卷教師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20 | 6月10日前 | 瓊臺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向省中招辦報送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錄取方案 | 瓊臺師專 | |
21 | 6月11日 | 召開全省中招考務、保密工作會議 | ||
22 | 6月12日—15日 | 市縣自查、完善中招保密室建設 | 市縣(單位)中招辦、保密局、有關學校 | |
23 | 6月13日—20日 | 組織監考員、考務人員進行初次培訓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24 | 6月16日—18日 | 市縣自查、完善中招考場設備設施建設(含英語聽力播音系統)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25 | 6月16日—22日 | 全省檢查中招保密室建設 | 省中招辦 | |
26 | 6月20日前 | 各重點高中學校制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辦法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中招辦審批后對外公布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中學 | |
27 | 6月22日—24日 | 布置考點、考場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28 | 6月23日 | 發放、領取試卷、答題卡、英語聽力測試光盤和評卷教師聘書等 | 省中招辦、市縣(單位)中招辦 | |
29 | 6月25日—27日 | 全省統一考試 | 省中招辦、市縣(單位)中招辦 | |
30 | 6月27日—7月6日 中午12:00止 | 組織和指導考生填報中招志愿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31 | 6月28日 | 運送考生答題卡到省中招評卷場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
32 | 6月30日 | 開始掃描答題卡 | 省中招辦 | |
33 | 7月4日前 | 召開全省中考評卷大會、開始評卷 | 省中招辦 | |
34 | 7月7日—10日 中午12:00止 | 各中學和市縣(單位)中招辦核對考生志愿信息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
35 | 7月13日前 | 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藝術類中職學校,向省中招辦報送面試或專業考試成績和經主管部門審批后的招生方案 | 各有關中職學校 | |
36 | 7月18日 中午12:00前 | 市縣(單位)中招辦報送屬地民辦高中協議錄取新生名單(第一次) | 市縣(單位)中招辦、民辦高中學校 | |
37 | 7月19日 | 公布考生成績 | 省中招辦 | |
38 | 7月19日—20日 | 考生咨詢考試成績。各市縣(單位)報送海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中央民大附中初步入圍生《民族成份審核表》,瓊臺師專報送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錄取方案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瓊臺師專 | |
39 | 7月20日 | 海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和中央民大附中初步入圍生資格復審 | 省民宗委 | |
40 | 7月21日—24日 | 公布提前批學校入圍分數線、提前批學校錄取 | 省中招辦 | |
41 | 7月25日上午 | 第一批錄取工作會議、第一批錄取學校工作人員培訓。 | 省中招辦 | |
42 | 7月25日—27日 | 公布第一批學校第一段入圍分數線、第一批學校第一段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
43 | 7月28日 | 對第一批第一段錄取數據進行整理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
44 | 7月29日—30日 中午12:00止 | 考生修改第一批次志愿 | 市縣(單位)中招辦、中學及考生 | |
45 | 7月31日—8月1日 | 公布第一批學校第二段入圍分數線、第一批學校第二段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
46 | 8月2日中午12:00前 | 市縣中招辦報送屬地民辦高中協議錄取新生名單(第二次) | 市縣中招辦、民辦高中學校 | |
47 | 8月3日-7日 | 公布第二批學校入圍分數線、第二批學校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48 | 8月8日-11日 | 公布第三批學校入圍分數線、第三批學校錄取、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49 | 8月12日—15日 | 整理數據信息,為下一步補錄工作做準備 | 啟明公司 | |
50 | 8月16日起 | 民辦普通高中錄取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學校 | |
51 | 8月20日—9月1日 |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補錄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學校 | |
52 | 9月2日 | 省中招系統關閉普通高中學校補錄功能,結束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工作 | 省中招辦 | |
53 | 10月8日前 | 各市縣(單位)整理上報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名冊、確認高中新生學籍 | 各市縣(單位)中招辦、廳直屬中學 |
(責任編輯: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