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18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16日至7月26日,現場繳費時間:7月16日至7月27日,資格審核時間:7月16日至7月2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9日至10月14日。
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建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發[2018]49號)精神,現將我省2018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與分工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具體負責考試報名、咨詢、技術支持及考試組織實施;省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資格審查、辦理資格證書及進行注冊登記管理等工作。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
(二)考場設置
本次考試只在蘭州設考場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八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五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六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四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三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二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六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四、報名時間及程序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一)報名程序:
1、考生直接登陸甘肅省網上報名系統(http://118.190.124.212/tip/)或者登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按以下程序報名。
⑴考生注冊。報考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之前,需要注冊用戶信息(用戶名,密碼及相關信息要牢記,可隨時登錄查看信息)。注冊成功后方可進行報名操作。
注冊成功后考生需選擇考試后確認個人信息:真實姓名、證件類型(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證件號碼。
⑵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報報考信息。考生在報名表中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承諾。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⑶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上傳照片,照片必須是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應小于10K,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必須按要求重新上傳,否則報名不能通過。
⑷打印報名表。考生按照系統提示打印報名表,妥善留存,作為考試通過領取資格證書的依據。
(二)資格審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的審核工作由甘肅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實施。為從根本上簡化考生報名程序,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甘肅省網上報名系統”原注冊中心網站資格審查系統暫停使用。報考人員完成報名程序中要求的步驟后,請認真檢查報名表中各項內容有無錯填項,等待審核通過后及時繳費,完成報名
審核時間:2018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地址:蘭州市靜寧路305號(建設大廈4樓)
咨詢電話: 0931-4659952
(三)網上繳納考務費
繳費時間:2018年7月16日至7月27日
人社廳網站報名成功后,請各位考生于2-3天內隨時關注資格審查是否通過,通過考生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需要開據發票的考生,考試結束后一個月之內憑準考證及個人詳細信息表(人社廳網站打印)到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和甘肅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必須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登陸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收費標準
房地產估價師考務費: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為89元,其余每科均為65元(甘發改收費〔2017〕211號)。
甘肅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15元(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甘價服務〔2005〕280號)。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為便于統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今年報名申請表中“國籍”欄目已修改為“國籍(地區)”,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信息。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試題形式:《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方式。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作答)、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四)《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只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五)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用具;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六)考試成績查詢:根據準考證上提供的辦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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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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