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自治區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
新建標函[2012]27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設局,各地、州、市建設局(建委),兵團建設局,中建新疆建工集團,各有關單位:
按照《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的要求,現就做好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冊范圍
在建設工程領域的建設(建設項目法人)、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房地產評估、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等單位以及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在教育崗位直接從事工程造價理論研究或教學工作,并于2011年或以往年度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均可申請初始注冊。對有《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150號令)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者和在職國家公務員,不予注冊。
二、初始注冊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表(一式兩份)。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要求,自2008年3月1日起使用新版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申請人可登錄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www.ccost.com)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造價師管理系統—注冊造價工程師登錄窗口,點擊初始注冊欄輸入基本信息進行保存后,選擇左側欄內下載打印。注冊申請表應當由造價工程師本人填寫,填寫內容應屬實、清晰,不得涂改,除表上貼照片外,另提交一張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并在照片背后注明單位和姓名。
(二)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報人員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由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對,并在執業資格證書內填寫“已申報注冊”,加蓋公章后退回本人;復印件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服務中心。
(三)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工程造價崗位工作證明。崗位工作證明是指造價員資格證書或概預算人員上崗證書。
(五)在具有工程造價咨詢、招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注冊的人員,還應提交注冊單位相關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將其附在每份申請表后)和當地人事代理機構(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是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發放的有效期繳費年度的社會保險手冊,或者出具含有繳費基數、個人社會保障號(代碼)的該企業為造價工程師繳納的本年度繳費明細單及繳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如有工作調動、退休、辭職等現象,必須提供原單位解聘證明,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或辭職批復文件。依據建設部150號部令規定,造價工程師只能在一個單位執業注冊,不得掛靠或虛假注冊。
(六)繼續教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11年以前年度(不含2011年)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逾期注冊說明及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七)申請人在申報初始注冊網絡資料時,應根據工作崗位填報以下業績信息:
1、近兩年編制和審核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單項和單位工程造價在100萬以上的估算、概算、預算、標底、結算等項目;
2、近兩年參加編制或審核的省、部級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工作報告或省、部級以上定額編制大綱(定額編制總說明、編制原則、適用范圍、章節劃分等)等項目;
3、近兩年發表的兩個工程造價理論研究報告名稱。
(八)申報文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資料必須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裝訂。
2、除兩份申請表外,其余資料裝訂成冊,裝訂順序為封面(申請人簽名、蓋單位公章、聯系電話);目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成績單復印件;職稱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單位勞動合同復印件;繼續教育證明復印件;人事檔案代管證明復印件;繳納社保憑證及繳費發票復印件;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復印件。
3、申報材料應裝入檔案袋,并注明注冊時間、檔案編號(編號由我廳統一編寫)、所屬地區、姓名、注冊單位名稱、單位類別(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注冊的人員為A類,其他單位注冊人員為B類),聯系電話等。
三、初始注冊方式及程序
為規范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后期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同步進行。申請注冊人員應先行完成網上申報,登錄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 “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點擊“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說明”認真閱讀后,按照規定程序輸入個人基本信息,掃描上傳本人照片、身份證、職稱證書、人事檔案關系證明、考試合格證、畢業證、聘用單位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繼續教育證明等有關證件并點擊上報。我廳標準定額處將組織對上傳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統一上傳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復審。
書面材料申報程序為:
(一)申請人如實填寫“初始注冊申請表”,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后,由企業負責人在“初始注冊申請表”單位意見欄內填寫從業年限,簽署書面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站)。
(二)各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2012年9月20日前,將本地申報初始注冊的造價工程師有關資料及初始注冊匯總名單一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服務中心。
(三)我廳組織處對造價工程師網絡注冊資料和書面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
(四)經最終審核符合條件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準予初始注冊,并公布合格人員名單,頒發《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和注冊執業資格專用章。
四、注冊證書及注冊執業專用章發放程序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準予注冊人員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統一發放至我廳,我廳標準定額處負責制作《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專用章》。
(二)我廳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根據各地人員名單,及時將造價工程師注冊證章發放到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發放給造價工程師本人。
(三)注冊人員領取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和注冊執業資格專用章,應向發放部門出示有效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押造價工程師注冊證章。如造價工程師注冊證章內容有誤,請與我廳標準定額處聯系。
五、注冊費用
按照《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規定,每人收取50元注冊費,免收證書工本費。收費相關文件可登陸中國財政部網站(www.mof.gov.cn)查詢。請各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站)收取費用后,連同申報資料一并交至我廳,由我廳收齊后,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初始注冊時,應將收費文件在收費場所公示。
請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組織做好本地2012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報工作,認真核查注冊人員執業和注冊單位,杜絕虛假掛靠現象,確保注冊申報工作順利進行。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有關事宜也可登錄新疆建設www.xjjs.gov.cn標準定額欄或直接與我廳標準定額處聯系。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具體工作由我廳委托新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承辦,具體事宜由新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另行通知。
胥淼,電話:0991—2824827,地址:烏魯木齊市中山路462號廣場聯合辦公樓A座12層建設廳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郵編:830002;
聯系人:霍新力 張建云
電 話:0991—2823164、2825243
地 址:烏魯木齊市中山路462號廣場聯合辦公樓A座13層建設廳標準定額處。
附件:
1、注冊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人員匯總表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造價工程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大造價工程師考試網組織的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培訓。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在考試報名時間確定后,系統將自動把您當地的報名時間等重要考試信息發送到您的手機上。該短信服務完全免費。點擊查看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