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新疆中職班、新疆區內初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教內學辦〔2016〕1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內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簡稱內高班)、內地新疆中職班(以下簡稱內職班)、新疆區內初中班(以下簡稱內初班)辦學精神和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各項招生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對各項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的統一安排,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充分發揮當地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及時研究解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地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疆工作一盤棋”的思想,嚴格按照自治區制定的工作日程開展工作,確保全區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招生各項工作整體推進和高質量完成。
二、強化載體,創新形式,加大招生宣傳工作力度
在中央的親切關懷和各方的積極努力下,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各項辦學工作進展順利,辦學規模不斷擴大,辦學成效日益彰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2004年以來,已有12屆3.9萬余名內高班畢業生,其中95%以上升入內地高校學習。截止目前,已有8屆1.64萬余名內高班大學生順利畢業,其中一部分升入研究生繼續就讀或在內地就業,大部分選擇了回疆就業,充實到了新疆的各行各業和基層部門,已成為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內職班已累計招收5屆1.5萬余名各族學生,有2屆近5000名學生順利畢業并基本實現就業。一部分學生在內地和區內高校繼續深造,一部分則在內地或疆內就業、自主創業;內初班辦班12年來,已有9屆近4.26萬名學生畢業,大部分畢業生順利升入內高班學習,未升入內高班的考生根據考試成績和志愿已升入區內高中班、內職班和“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習。為進一步擴大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的影響,使黨的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地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做好宣傳工作。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的平臺,在區域內進行大范圍宣傳;二是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認真開展招生宣傳日(3月6日)活動,走街頭、進社區發放宣傳材料,設立政策咨詢臺,廣泛宣傳和解讀各類招生政策;三是各級中小學校要利用校園廣播、校園網、黑板報、主題班會及家長會等途徑,進行全面深入地宣傳。宣傳重點是廣大農牧區學校,要確保宣傳工作覆蓋農牧區所有中小學校和學生家長。
三、抓住關鍵,明確責任,認真做好報名考試(測試)工作
(一)2016年內高班將繼續保持9880人的招生規模;內職班招生規模穩定在3300人;內初班在保持10000人的招生規模基礎上,繼續做好兵團辦班的擴招工作。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報名時間統一定于3月10日至4月10日。為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內高班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報考內高班的考生可以兼報內職班,具體報名條件按我廳印發的2016年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招生工作規定執行。考生須憑身份證件(無身份證的,須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含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證明,并須在體檢、建檔前辦理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將不予體檢、建檔)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和《戶籍審核及政審表》。各地、各學校要從大局出發,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適齡學生報考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報考,不能向學校分配名額,更不能剝奪學生的報考權利。
(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招生宣傳及報名工作由兵團負責。報考內高班的兵團學生,須到戶口所在地兵團所轄師教育行政部門報名,由兵團各師教育行政部門將考生報名信息匯總整理后交所在地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編排考場并組織考試;報考內職班、內初班的兵團學生,以團場為單位,到師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縣(市)報名,由縣(市)統一編排考場并組織考試、測試。
(三)內初班畢業生報考內高班、內職班、區內高中班(三者可兼報)的報名、志愿填報及考試工作由辦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不單獨下達招生計劃,體檢、建檔、錄取工作與生源地其他考生一并進行。
(四)各地在組織學生報名工作的同時,按規定和標準收取相關費用。報考內高班、內職班的考生需按自治區學業水平考試標準交納47元考試費用,報考內初班的考生需交納測試費用8元,并在規定時間上交自治區相關部門。
(五)2016年內高班、內職班招生統一考試定于6月20日至22日進行(均屬全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內高班單獨命題),內高班各類別各科目考試評卷工作實行網上閱卷。內初班招生摸底測試定于5月15日進行。
四、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程序,嚴把招生入口關
各地要進一步把好招生入口關,確保生源質量。要嚴格體檢、建檔程序和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區確定的比例組織體檢和建檔。今年,內高班體檢和建檔比例為:百萬人口以上地區按下達計劃的1:2.1的比例執行,百萬人口以下地區按下達計劃的1:2.7的比例執行;內職班考生的體檢和建檔按招生計劃的1:2的比例執行;內初班考生的體檢和建檔按下達地區計劃的1:1.3的比例執行。
一是要把好報名資格審核關。各地要按照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聯合印發的新教內學辦【2013】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新疆中職班和區內初中班考生戶籍管理及政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認真審核考生報名材料和信息,實行校長負責、班主任把關制。要嚴格戶籍審核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名,對報名工作中戶籍不符、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倒查機制;要做好考生電子信息的采集、報送工作,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網上報名指導工作,認真核對考生考試語種、考生類別、內職班志愿等信息;考生所在學校要做好考生報名信息(含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學籍基本信息)的采集和確認工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匯總并核準本行政區域內考生報名信息和學籍基本信息(考生學籍基本信息與身份證信息不一致時,督促學校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關鍵數據變更,必須按照學籍基本信息與身份證信息一致的原則報名);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審核縣(市)所報信息并匯總,確保每一名考生信息準確無誤,并在新生報到后及時對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二是要把好招生政審關。各地要嚴格按照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聯合印發的《通知》要求,成立政審工作領導小組,做好考生政審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與當地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明確職責,按照“誰政審、誰簽字、誰蓋章、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政審結果嚴肅可信。
三是要把好招生體檢關。各地要加強對招生體檢工作的組織領導。教育部門要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按照自治區制定的體檢標準和工作要求,共同做好招生體檢的組織安排工作。嚴防漏檢、替檢,確保體檢工作質量,按要求公示體檢名單及體檢結果。
四是要把好貧困等級認定關。各地要按照自治區教育廳印發的《內地新疆高中班貧困學生認定標準及評審實施細則(修訂)》(新教基〔2010〕6號)精神,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教育部門牽頭協調當地民政等部門,共同做好內高班、內初班學生貧困等級評審及認定工作。嚴格實行公示制度,落實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優惠政策。
五、切實加強新生入學前教育和學生家長培訓工作
各地要嚴格按照自治區的要求,分別以縣市和學校為單位對錄取的內高班、內職班、內初班新生進行行前培訓,大力宣傳黨的惠民政策和有關管理規定,指導學生及家長認真閱讀《考生承諾書》、《家長承諾書》并簽字,明確責任和義務。要做好新生報到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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