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為加強廣告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適應廣告業發展需要,提高廣告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廣告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等機構,或者在其他經濟組織中從事廣告專業活動的技術人員。
國家設立廣告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面向全社會廣告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能力水平評價服務,與經濟系列相應級別職稱有效銜接,為用人單位科學使用廣告專業技術人才提供依據。
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分為助理廣告師、廣告師和高級廣告師3個級別。助理廣告師和廣告師職業資格實行考試的評價方式;高級廣告師職業資格評價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通過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級別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廣告專業相應級別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職業水平和能力。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負責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職責分工對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中國廣告協會具體承擔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評價工作。
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
中國廣告協會負責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組織成立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研究擬定助理廣告師和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和考試合格標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中國廣告協會實施的考試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指導中國廣告協會確定助理廣告師和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和考試合格標準。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職業資格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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