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濱人考函〔2012〕29號
關于做好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魯人社字〔2012〕343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科目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考試時間
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3、14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一)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有關規定執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2012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三)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四)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組織
為便于考生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考生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2年6月11日9∶00至2012年7月2日16∶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考生考試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考生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考區,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對2年內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違規,給予“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2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報考考區為濱州市的考生請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于2012年6月28日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306室(濱州市濱城區府右街37號,即黃河四路與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聯系電話:3368333)辦理審核、確認手續。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需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于2012年6月30日至2012年7月4日16∶00。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五、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生應考時須帶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四)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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