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
廣州市報名點考生,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2月1日公布,考生請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專欄”(http://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
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要求,現將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2017年度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資格考試各科目暫定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考后復核時間和地點
本次成績合格考生人數多,為縮短提交材料進行復核時的現場等候時間,請網上報名時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考生,按照考生審核日期對照表(見附件1,考生請自行下載查看)指定日期,在2018年3月5日至3月12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到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復核。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執行。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包括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
(二)報考全部科目(4科)考試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 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 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 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 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 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三)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級別為免2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或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 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 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凡符合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精神,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的解釋和界定,共包括本科、專科和中專三部分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研究生學歷層次的一級學科與本科的專業類具有對應性,可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參考目錄來界定。
(六)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指在涉藥單位從事藥品生產、使用和銷售的人員的工作。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 《報名表》(考生報名期間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
2. 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3)。
3. 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請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見附件4)。
4. 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6.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 臺灣居民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使用A4紙,經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加蓋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資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證書;逾期提交資料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都將不予核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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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