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6、17日,小編整理了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村民委員會
農村村民自治法規與政策
1.村民委員會的性質
基層性
村民委員會是在鄉、民族鄉、鎮以下由村民組成的基層組織,是一個村的村民在居住區的范圍內按照便于自治的原則設立的
群眾性
村民自治的主體是本村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權參與村民自治,村民委員會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只要是本村選民經過民主選舉,都可以成為村民委員會成員
自治性
在本村范圍內,全體村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共同管理本村事務
2.村民委員會的任務
村民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的任務是: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共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共事業和調解民間糾紛主要屬于自治性事務,而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和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則主要屬于協助性事務
村民委員會的其他任務
促進本村經濟發展和相關服務保障 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資源財產管理和保護
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自我教育
村民委員會應當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維護村民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村和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員會應當教育和引導村民加強民族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社區矯正
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對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村民進行教育、幫助和監督
3.村民委員會與農村黨組織、基層政府和村經濟組織的關系
與農村黨組織的關系
《村民委員組織法》規定,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進行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與鄉、鎮人民政府的關系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關系
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村民委員會應當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財產和其他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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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