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6、17日,為了您更好的復習社會工作師課程,小編整理了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料,希望對您參加考試有所幫助!
長期以來,政府部門往往習慣于在事發末端運用行政手段來解決社會穩定問題,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建立長效的社會治理機制。在具體操作上,也總是由政府執法部門沖在第一線,用行政化的方法和手段來管理社會,解決相關的社會問題。實踐表明,這種“重打輕防”、“政府包攬”的治理方式雖能產生一定的短期效應,但往往治標不治本,不僅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反而容易造成問題的積壓與反彈,還會增加政府管理成本和政府直接干預社會或社區的風險。
另外,隨著單位制功能的逐漸萎縮、城市動遷力度的不斷加大、人口流動的日益頻繁、人們就業和生存狀態的日趨多樣化、社區治理結構的更加復雜,“戶籍”與社會成員實際居住狀況之間相互脫節的現象也逐漸增多,以及大量人員的體制外就業與生活,這些都使得傳統的街居管理和戶籍控制模式越來越不適應現實的需要。因此,如何引入和強化社會治理的理念,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和力量,以加強對社區內吸毒人員、刑釋解教人員、“失學、失業、失管”青少年等“高危人群”的服務與管理工作,通過教育、感化和挽救,努力減少犯罪人口和犯罪現象的出現,從源頭上預防犯罪,避免重蹈西方一些國家曾經出現過的經濟和犯罪同步高發的覆轍,以確保社會的穩定和諧與長治久安,就提到了新時期上海城市社區建設過程中必須破解的難題。
而社會工作作為一種以助人為宗旨,運用各種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協助個人、家庭、團體或社會調適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并改進其生活或促進其福利的專門職業,其在緩解社會矛盾、幫助弱勢群體、增進社會和諧與人本關懷等方面具有非常突出的作用,并且它已成為現代社會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上海在城市社區建設中引入專業社會工作的過程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一、孕育階段:學者的游說與政府的制度創新(2002年7月~2003年7月)
長期以來,為了推動社會工作的發展,上海社會工作的教育者與研究者們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社會工作的職業化與專業化等關鍵或瓶頸問題的解決仍然只是停留在理論研究的層面,在實踐中無法得到落實。因此,上海社會工作的教育者與研究者們意識到要想在社會工作的職業化與專業化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就必須首先爭取政府決策者的支持,在制定和執行社會政策方面發揮影響力。基于這種認識,他們通過各種途徑與方式積極“游說”上海市政法委的一些主要領導,向他們闡明社會工作的實踐價值與現實意義,并推薦和介紹他們到香港等社會工作運作較為成熟與完善的地區進行實地考察與和學習。學者們的說服力和香港生動實踐的感召力,終于促使上海市政法委的主要領導認識到社會工作對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城市社區治理、預防和減少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意義,因此他們提出了按照“政府主導推動、社團自主運作、社會多方參與”的總體思路,來構建“預防和減少犯罪工作體系”的設想與建議,并得到上海市委市政府的認可與支持,從而正式啟動了專業化和職業化社會工作融入城市社區建設的制度創新與實踐過程。
二、采“點”階段:先行探索與經驗總結(2003年8月~2004年8月)
按照社會工作職業化的總體部署,上海市首選徐匯、浦東、盧灣、閘北4個區先行試點,以取得經驗后再向全市其它地區推廣。之所以首選這4個區先行試點,主要是由于它們各有代表性,例如浦東地域廣闊,且兼有城鄉兩塊;而閘北則屬于老城區,外來人口較多等等。2003年8月25日至31日,上海在浦東、盧灣、閘北和徐匯4個試點區招聘從事禁毒、社區矯正和青少年事務的社會工作者,包括政法系統轉崗報名人員在內,報名應聘人數為2182人,有2107人參加了筆試,上線人數為551人。經過筆試、面試、體檢,395人進入崗前培訓,其中經由公安、監獄等政法部門選聘而來的干部共有260人,并且大部分是富有工作經驗的正科級以上的干部。經過為期一個多月的崗前集中培訓,首批389名社工于2003年11月入駐社區,正式上崗。2003年12月,經上海市民政局批準,上海自強社會服務總社、新航社區服務總站、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三家社會工作機構成立,并于2004年2月18日舉行了正式揭牌儀式。在試點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依托街道和居委會,通過各種形式向社區居民進行廣泛的宣傳,取得了大多數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了有利于開展社會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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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江西財經大學人文學院社會學系主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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