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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測試題三

發表時間:2018/11/22 14:14:34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一、單項選擇題

1.甲公司為其生產的啤酒申請注冊了“冬雨之戀”商標,但在使用商標時沒有在商標標識上加注“注冊商標”字樣或注冊標記。下列哪一行為未侵犯甲公司的商標權?

A.乙公司誤認為該商標屬于未注冊商標,故在自己生產的啤酒產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戀”商標

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戀”啤酒而予以運輸

C.丁飯店將購買的甲公司“冬雨之戀”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俠客”牌散裝啤酒出售

D.戊公司明知某企業生產假冒“冬雨之戀”啤酒而向其出租倉庫

【答案】B

【解析】A項考查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類型。依據《商標法》第52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本項行為要件不包括行為人的主觀要件,A項構成侵權,不選。

B項考查輔助行為是否侵害商標權。依據《商標法》規定,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故意才構成侵權。B項未構成侵權,應選。

C項考查商標侵權行為,依據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構成侵權。C項構成侵權,不選。

D項考查輔助行為的侵權。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5)項所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D項構成侵權,不選。

2.根據清朝的會審制度,案件經過秋審或朝審程序之后,分四種情況予以處理: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嗣。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情實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者,奏請執行絞監候或斬監候

B.緩決指案情雖屬實,但危害性不能確定者,可繼續調查,待危害性確定后進行判決

C.可矜指案情屬實,但有可矜或可疑之處,免于死刑,一般減為徒、流刑罰

D.留養承嗣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但被害人有親老丁單情形,奏請皇帝裁決

【答案】C

【考點】清朝會審制度

【解析】選項A錯誤。情實指罪情屬實、罪名恰當者,奏請執行死刑。

選項B錯誤。緩決案情雖屬實,但危害性不大者,可減為流三千里,或發煙瘴極邊充軍,或再押監候。

選項C正確。可矜指案情屬實,但有可矜或可疑之處,可免于死刑,一般減為徒、流刑罰。

選項D錯誤。留養承嗣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但有親老丁單情形,合乎申請留養條件者,按留養奏請皇帝裁決。

3.甲網站與乙唱片公司簽訂錄音制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許可使用合同,按約定支付報酬后,即開展了網上原版音樂下載業務。對甲網站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A.是合法使用行為

B.構成侵權行為,因為該行為應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不是取得錄音制作者的許可

C.構成侵權行為,因為該行為還須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的許可并支付報酬

D.構成侵權行為,因為該行為雖然無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但必須取得表演者的許可

【答案】C

【考點】信息網絡傳播權

【解析】《著作權法》第42條規定:“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該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制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并支付報酬。”由此可知,C項表述正確。(本題答案:C)

4.羅某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D市中級法院的案件審理工作。關于羅某的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擔任人民陪審員,必須經D市人大常委會任命

B.同法官享有同等權利,也能擔任合議庭審判長

C.可參與中級法院二審案件審理,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

D.可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答案】D

【考點】人民陪審員制度審判組織

【解析】A錯誤,不可選。《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8條規定:基層法院院長提出人民陪審員人選,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由與基層法院同級的人大常委會任命,而不是市人大常委會任命,故A項錯誤。

B錯誤,不可選。《高法解釋》第175條規定:審判長由審判員擔任。助理審判員由本院院長提出,經審判委員會通過,可以臨時代行審判員職務,并可以擔任審判長。法律規定人民陪審員與法官享有同等權利,但是,人民陪審員不能擔任審判長,故B項所述錯誤。

C錯誤,不可選。《刑事訴訟法》第178條第4款規定: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3人至5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因此,第二審的合議庭只能由審判員組成,故C項錯誤。

D正確,當選。《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11條規定:合議庭評議案件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民陪審員同合議庭其他組成人員意見分歧的,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必要時,人民陪審員可以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是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故D項所述符合法律規定,正確。

5.下列關于民事訴訟和仲裁異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一般不能制作判決書,而仲裁機構調解達成協議可以制作裁決書

B.從理論上說,訴訟當事人無權確定法院審理和判決的范圍,仲裁當事人有權確定仲裁機構審理和裁決的范圍

C.對法院判決不服的,當事人有權上訴或申請再審,對于仲裁機構裁決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仲裁

D.當事人對于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都有權申請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答案】A

【解析】A選項,根據《法院調解規定》第18條:“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請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制作判決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及《仲裁法》第5l條:“仲裁調解中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之規定可知,A選項正確。

B選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條:“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之規定可知,從理論上說,民事訴訟與仲裁都應當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都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者申請進行審理和裁判。B選項錯誤。

C選項,根據《仲裁法》第9條,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的不能申請重新仲裁。對于仲裁機構裁決不服的不可以申請重新仲裁,C選項錯誤。

D選項,不管是判決還是仲裁裁決,當事人申請不予執行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不符合條件的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對于法院的判決,有些是沒有執行內容的,如確認之訴、形成之訴。D選項錯誤。

6.關于我國公證制度,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公證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

B.經過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C.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內容有爭議的,可以就該爭議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辦理公證,均可委托他人辦理

【答案】D

【考點】公證制度

【解析】根據《公證法》第6條規定:“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A正確。

第37條規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B正確。

第40條規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的,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C正確。

第26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7.下列哪一選項屬于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A.張某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向法院起訴的

B.某外國人對出入境邊檢機關實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的

C.財政局工作人員李某對定期考核為不稱職不服向法院起訴的

D.某企業對縣政府解除與其簽訂的政府特許經營協議不服向法院起訴的

【答案】D

【解析】A選項考查仲裁行為的可訴性。對仲裁裁決不服不適用行政訴訟,當事人只能就原有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具體包括勞動爭議仲裁、人事爭議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等。因此,A選項錯誤。

B選項考查行政復議終局。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對外國人實施的千送出境措施不服,其外人員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因此,B選項錯誤。

C選項考查內部管理行為。“行政機關對其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行為。”被排除在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以外,因此,C選項錯誤。

D選項考查行政協議。“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因此,D選項正確。

二、多項選擇題

8.關于法的作用,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法是由人創制的,人們在立法時受社會條件的制約

B.法律人在處理法律問題時沒有自己的價值立場

C.法具有概括性,能夠涵蓋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

D.法律不能要求人們去從事難以做到的事情

【答案】BC

【考點】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解析】A選項,法律是以社會為基礎,法律不可能超過社會發展需要“創造”或改變社會,即人們在立法時受社會條件的制約,A項正確。

B選項,法律在適用過程中會涉及到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其中價值判斷以主體為取向,帶有強烈的主觀印記,因此,法律人在處理問題時沒有自己的價值立場說法錯誤,B項錯誤。

C選項,法不是萬能的,法具有局限性,法律規制和調整社會關系的范圍和深度是有限的,不能涵蓋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有些社會關系(如人的情感關系,友誼關系)不適宜由法律來調整,法律不應涉足其間。可知C項錯誤。

D選項,法律是以社會為基礎的,法律不可能超越社會發展需要,超越人們的能力范圍來改變社會,即不能要求人們去從事難以做到的事情,D項正確。

9.納稅義務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應當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A.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

B.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C.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D.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答案】ABCD

【考點】個人納稅申報的規定

【解析】《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3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地點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由法條可知ABCD四項的情形都應當按規定辦理個稅申報。

三、不定項選擇題

10.2012年12月,某公司對縣稅務局確定的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及在12月30日前繳清稅款的要求極為不滿,決定撤離該縣,且不繳納稅款。縣稅務局得知后,責令該公司在12月15日前納稅。當該公司有轉移生產設備的明顯跡象時,縣稅務局責成其提供納稅擔保。就該公司與稅務局的納稅爭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如該公司不提供納稅擔保,經批準,稅務局有權書面通知該公司開戶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B.如該公司不提供納稅擔保,經批準,稅務局有權扣押、查封該公司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產品

C.如該公司對應納稅額發生爭議,應先依稅務局的納稅決定繳納稅款,然后可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訴

D.如該公司對稅務局的稅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答案】BCD

【解析】AB項考查稅務機關能否直接從銀行扣繳稅款。依據《稅收征管法》第38條第1款規定,“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一)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稅收征管法》第38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在前款規定的限期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可見,直接扣繳稅款是有條件的。據此,A項錯誤,B項正確。

C項考查稅收爭議發生后,納稅人應否先繳納稅款或提供擔保的問題。依據《稅收征管法》第88條第1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C項正確。

D項考查對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救濟辦法。依據《稅收征管法》第88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據此,D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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