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財政政策本身的功能分類
適用情形 | 手段 | |
擴張性 | 需求不足時:增加和刺激社會的總需求 | 減稅(降低稅率)和增加財政支出規模 |
緊縮性 | 需求過旺時:抑制或壓縮社會的總需求 | 增稅(提高稅率)和減少財政支出規模 |
中性 | 對社會總需求的影響保持中性,既不產生擴張效應,也不產生緊縮效應。 | 要求財政收支要保持平衡;但是,使預算收支平衡的政策并不等于中性財政政策(取決于目前的預算收支情況)。 |
(二)根據財政政策調節經濟周期的作用分類
1.自動穩定的財政政策(消極的或被動的財政政策):累進稅率+轉移支付
不需要政府預先做出判斷和采取措施,而是依靠財政稅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內在機制,隨著經濟形勢的周期性變化,一些政府支出和稅收自動發生增減變化,實現政府支出和稅收的自動穩定性。
2.相機抉擇的財政政策(積極的或主動的財政政策)
政府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形勢,相應采取變動政府支出和稅收的措施,以消除經濟波動,謀求實現經濟穩定增長目標的財政政策,屬于人為的政策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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