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各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簡介
此次招聘共涉及單位17家,均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工作經驗時間計算是指從考生提供報考的有效畢業證畢業時間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9日8:00至4月4日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直接登錄醴陵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src.gov.cn/)“ 2015年醴陵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要求:網絡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必須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崗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同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記住自已的報名序列號,維護個人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提供虛假報考申報材料,甚至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考生報名信息提交確認后,不得更改個人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
報名時,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為本人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為JPG格式)。
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的就業推薦表(資格審查時提供)。
(4)打印準考證:完成報名并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4月17日8:00—4月18日17:30登錄醴陵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src.gov.cn/)“ 2015年醴陵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及資格審查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60分)和作文(40分)。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在面試前按各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像,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面試。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各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定,請關注網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電話通知。
(6)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不夠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70分的不進入體檢環節。
(7)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像。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人事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醴陵市人事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黨風政風監督室:0731-23239785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5年株洲醴陵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醴陵市人事局
2015年2月12日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