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變量(數據)與定量變量(數據)
1.定性變量:反映“職業”、“教育程度”等現象的屬性特點的變量,不能說明具體量的大小和差異。
分類變量:沒有量的特征,只有分類特征。這種只反映現象分類特征的變量又稱分類變量。分類變量的觀測結果就是分類數據。說明事物類別的一個名稱。如“性別”就是一個分類變量。
順序變量:如果類別具有一定的順序,如,“教育類別”,這樣的變量稱為順序變量,相應的觀察結果就是順序數據。說明事物有序類別的一個名稱,這類變量的具體表現就是順序數據。
2.數值(定量)變量:反映“天氣溫度”、“月收入”等變量可以用數值表示其觀察結果,而且這些數值具有明確的數值含義,不僅能分類而且能測量出來具體大小和差異。這些變量就是定量變量也稱數值變量,定量變量的觀察結果成為定量數據。說明事物數字特征的一個名稱。
分類變量沒有數值特征,所以不能對其數據進行數學運算。分類數據只能用來區分事物,而不能用來表明實物之間的大小、優劣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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